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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演艺人协会

香港演艺人协会

香港演艺人协会

香港演艺人协会(Hong Kong Performing Artistes Guild,HKPAG)是由香港音乐、电影、电视、广播、曲艺、舞台及幕后等不同界别的演艺人共同组成的非牟利组织,也是大中华两岸三地中第一个成立的演艺人工会。

1993年12月12日,协会由香港演艺界知名艺术家成龙、梅艳芳、许冠文、周润发、张曼玉为首的众多演艺界人士发起成立。目前香港演艺人协会有会员800余名,除香港演艺人外,亦于2003年起吸纳内地艺人入会。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香港演艺人协会
  • 外文名:Hong Kong Performing Artistes Guild
  • 成立时间:1993年12月12日
  • 组织性质:非牟利民间团体
  • 首任会长:许冠文
  • 现任会长:古天乐 

协会介绍

成立经过

1993年8月11日,近百位香港演艺工作者聚首一堂,动议成立一个属于香港演艺人的组织,以加强交流及沟通,进一步提升专业精神。1993年8月25日第一次临时筹委会经商议及投票后,通过协会正式命名为香港演艺人协会(Hong Kong Performing Artistes Guild),各筹委成员在业内展开连串推动,草议会务章程等筹划工序。
1993年12月12日,香港演艺人协会在沙田银禧体育学院(即香港体育学院,曾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马术比赛举办场地)举行第一届会员大会,宣告正式成立本会,第一届理事会亦经由投票诞生。
香港演艺人协会从成立之初,就开始立足香港本土,团结两岸三地演艺人士,在大中华地区举办各种慈善活动,呼吁众多明星名流出钱出力为香港和国家效力。协会成立近二十年来,举办过数十场大型的慈善义演和盛事晚会,诸如1991年为中国华东水灾募捐的《演艺界总动员--忘我大汇演》以及慈善电影《豪门夜宴》、1993年与中国民政部联办分别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的《减灾扶贫创明天义演》和香港大球场举办的《减灾扶贫闭幕汇演》、1998年的内地水灾筹款、1999年的台湾921大地震义演《9.21赈灾大汇演》、《演艺界921传心传意大行动》、2003年抗击SARS非典型肺炎的《1:99大汇演》、2005年为南亚海啸筹款的《爱心无国界演艺界大汇演》、2008年为内地雪灾募捐的《雪中送暖》和接济四川大地震的《演艺界512关爱行动》大汇演与2009年举行之512关爱延续篇、2009年为台湾88风灾募捐的《8.8水灾关爱行动》义演、2010年为玉树地震筹款的《演艺界情系玉树关爱行动》大汇演和2011年4月14日推出之延续篇《414再连心之夜》、2011年为日本大地震募捐的《爱心无国界311烛光晚会》大汇演等等。
香港演艺人协会总能以超凡的号召力,召集两岸三地过千的演艺人员,出钱出力,为苦难同胞献出爱心。海峡两岸的领导人以及外国元首、联合国秘书长也曾讚扬香港演艺人协会对海峡两岸和世界各地的贡献。
香港演艺人协会香港演艺人协会
香港演艺人协会除热心公益外,更组织和发动旗下的香港和两岸艺人对香港及两岸三地的民族事件、社会不公,以及香港演艺界的不平事件发声。诸如如1992年香港电影界反黑帮暴力大游行、1995年“72小时封嘴行动”抵制八卦杂誌媒体採取窥探隐私的狗仔队式报导、1996年“全球华人保钓行动”、1997年香港回归大汇演、1997年“打击盗版大游行”以及1999年反盗版系列活动、1999年香港演艺界庆祝千禧年的《龙腾灯耀庆千禧》、2002年针对八卦媒体刊登女艺人裸照的“天地不容”声讨行动等等,香港演艺界始终齐心协力,运用影响力在社会中酝酿良好氛围。

成立背景

香港演艺人协会是为保障演艺人权益、促进演艺人沟通而成立。香港演艺人协会的诞生正值香港电影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然而由于电影易赚钱,一度成为黑社会觊觎的目标,而协会成立的目的之一即是凝聚业内力量,对抗黑恶势力的介入。(详见:陈自强词条)

建设宗旨

香港演艺人协会为一个非牟利组织,以达致四大目标为基:促进香港演艺人沟通、提高演艺人专业水平、保障演艺人权益、参予社会公益。

团体会员

为了增加号召力和影响力,能够全面动员两岸三地的演艺人,香港演艺人协会形成了很好的联动机制,在香港、中国大陆和台湾有很多明星义务自愿担任常规的牵头人,全球联动,团结华人演艺圈。现着名会员包括:
香港地区:梅艳芳、许冠文、谭咏麟、周润发、张曼玉、曾志伟、成龙、谢霆锋、岑建勛、吴君如、陈嘉上、陈奕迅、汪明荃、郑裕玲、肥妈、吴小莉、吴雨、黄柏高、郑丹瑞、何韵诗、张柏芝、刘德华、吴彦祖、莫文蔚、冯德伦、张敬轩、李治廷、谢安琪、杨千嬅、等;
台湾地区:张小燕、王伟忠、张艾嘉、杜德伟、周杰伦、焦雄屏、李美凤等;
内地地区:陈嘉俊、张艺谋、冯小刚、张国立、孙楠、周迅、陈道明、黄建新、陈坤、黄晓明、赵薇、章子怡等;
海外地区:香港演艺人协会也有联动机制,务求第一时间能够联络、动员世界各地的华人演艺人,包括东南亚的杨紫琼、李连杰等;日本的陈美玲、翁倩玉等。美国的利智、叶玉卿、刘美君、杜丽莎等;加拿大的顾嘉辉、黄淑仪、何守信等;欧洲的徐克、施南生等;

理事成员

第十三届

(2018年1月19日至2019年12月12日)
会长:古天乐
副会长:林家栋、Maria Cordero、张敬轩、钱嘉乐
秘书长:余安安
副秘书长:路芙、王梓轩、冯颖琪、麦长青
司库:方力申、王君馨、阮兆祥

第十二届

会长:成龙
副会长:任达华丶Maria Cordero丶钱嘉乐丶陈芷菁
秘书长:余安安
副秘书长:路芙丶麦长青丶李志刚
司库:王梓轩丶锺慧冰
理事:王俊棠丶梁烈唯丶阮兆祥丶王贤志丶卫志豪丶郑启泰丶王君馨丶梁珊、方力申、钱国伟

第十一届

会长:成龙
副会长:任达华、唐季礼、苗侨伟、肥妈
秘书长:陈芷菁
副秘书长:钱嘉乐、吴家乐、张崇德、路芙
司库:丁羽

第十届

(2011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11日)
会长:曾志伟
副会长:岑建勛、唐季礼、陈奕迅、苗侨伟
秘书长:陈芷菁
副秘书长:路芙、森美
司库:丁羽
理事:王俊棠、王祖蓝、招石文、梁珊、雪梨、卓慧敏、任达华、张权、卢大伟、 玛利亚、阮兆祥、钱嘉乐

第九届

(2009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11日)
会长:曾志伟
副会长:张权、唐季礼、陈奕迅、林家栋
秘书长:陈芷菁
副秘书长:张继聪、谷祖琳、吴家乐、森美
司库:丁羽
理事:卢大伟、王俊棠、黄韵材、招石文、任达华、房祖名、钱嘉乐、张敬轩、梁珊、雪梨

第八届

(2007年12月12日至2009年12月11日)
会长:谭咏麟
副会长:唐季礼、张权、刘德华、陈奕迅
秘书长:岑建勛
副秘书长:林家栋、谷祖琳
司库:丁羽
理事:任达华、卢大伟、何锦华、招石文、黄韵材、钱嘉乐、尹子维、陈芷菁、房祖名、阮德锵、洪天明

第七届

(2005年12月12日至2007年12月11日)
会长:曾志伟
副会长:唐季礼、任达华、郑丹瑞、岑建勛
理事:黄秋生、黄真真、林家栋、李璨琛、张达明、吕良伟、钱嘉乐、何锦华、张锦程、鬼冢、陈国新、黄韵材、丁羽、张睿羚、王俊棠、张权
特邀理事:李茏怡、谷祖琳、李海生、森美、车淑梅
名誉会长:许冠文、成龙、梅艳芳
名誉秘书长:陈自强
名誉副秘书长:苏志鸿
名誉理事:曾志伟、林建明、邵音音、泰迪罗宾、谭咏麟、陈国新、陈欣健、陈勛奇、董玮、黄光亮、黄希云、刘天兰

第六届

(2003年12月12日至2005年12月11日)
会长:曾志伟
副会长:张学友、唐季礼、何锦华、刘天兰
秘书长/副秘书长:刘天兰、张权、何锦华
理事:丁羽、何超仪、张达明、张锦程、叶童、林建明、岑建勛、苗侨伟、陆剑明、吕良伟、邵音音、黄允材、王俊棠、黄真真、黄希云
特邀理事:张睿羚、张坚庭、梁家辉、余少宝、黄锦燊
名誉会长:许冠文、成龙、梅艳芳
名誉秘书长:陈自强
名誉副秘书长:苏志鸿
名誉理事:陈勛奇、陈国新、陈欣健、泰迪罗宾、林建明、谭咏麟、董玮、黄光亮

第五届

(2001年12月12日至2003年12月11日)
会长:梅艳芳
副会长:曾志伟、黄锦燊、何锦华、刘天兰
秘书长/副秘书长:张权、何锦华
理事:张艾嘉、张达明、丁羽、韩毓霞、林建明、林韦辰、叶童、梁家辉、梁珊、邵音音、王俊棠、黄敏仪、黄希云、黄允材、阮兆辉
名誉会长:许冠文、成龙
名誉秘书长:陈自强
名誉副秘书长:苏志鸿
名誉理事:陈勛奇、陈国新、陈欣健、泰迪罗宾、林建明、谭咏麟、曾志伟、董玮、黄光亮

第四届

(1999年12月12日至2001年12月11日)
会长:成龙
副会长:徐小明、刘天兰、黄锦燊、何锦华
秘书长:刘天兰
理事:陈勛奇、张权、张达明、刘少君、李海生、罗冠兰、林建明、苗侨伟、吴岱融、林小湛、邵音音、董玮、王俊棠、黄希云、黄光亮、黄敏仪

第三届

(1997年12月12日至1999年12月11日)
会长:成龙
副会长:林建明、刘天兰、狄龙、曾志伟
秘书长:刘天兰
理事:陈国新、陈欣健、锺慧冰、何锦华、泰迪罗宾、刘少君、李海生、陆剑明、梅艳芳、邵音音、谭咏麟、董玮、王俊棠、黄希云、黄光亮、黄锦燊

第二届

(1995年12月12日至1997年12月11日)
会长:许冠文
副会长:成龙、林建明、梅艳芳、曾志伟
秘书长:刘天兰
理事: 陈勛奇、陈家碧、陈国新、 陈欣健、张曼玉、何锦华、泰迪罗宾、李修贤、卢敏仪、吴耀汉、谭咏麟、董玮、黄光亮、胡枫

第一届

(1993年12月12日至1995年12月11日)
会长:许冠文
副会长:成龙、林建明、梅艳芳、曾志伟
秘书长:陈自强
理事: 陈勛奇、陈家碧、陈国新、 陈欣健、张学友、张曼玉、何锦华、泰迪罗宾、刘德华、炜烈、李修贤、卢敏仪、吴耀汉、谭咏麟、董玮、黄光亮

协会活动

日常事务

协会理事每月举行例会商议会务
每月出版会讯加强会员沟通
经常性招募新会员

权益保障

设立了一份可供会员在接拍电影时参考之标準契约
发挥协调作用,帮助有需要之会员取回合理酬劳,并提供个案纪录供会员参考
95年发起「无声行动」
98年与业界属会发表严正的联合声明,驳斥美国「旧金山纪事报」指香港演艺界为黑社会组织所操纵之不尽不实报导
99年加入「打击盗版大联盟」为中央委员
99年与香港五大电视台达成共识,签署备忘录,凡非契约会员参予电视製作均能获取象徵式车马费
99年参予民政事务处举办之「智慧财产权大使」训练营
2000年参予香港报业评议会筹委会会议表达意见
2000年派理事远赴瑞士日内瓦参予由联合国主办之「保护音像表演外交大会」
2002年就会员陈宝莲小姐之遗体为不良传媒偷拍刊登一事作出严正之公开声明,并与新闻界专业团体跟进,为逝世者保存尊严
2002年就不良传媒刊登女星裸照事件推动及筹组一连串「天地不容」谴责行动 教育活动 主办「演技交流会」、「电脑班」、「网页製作班」、「歌唱班」、「强积金」讲座及「减压力抗抑郁」讲座

业界交流

成为香港电影金像奖协会董事
理事代表参予两岸三地影展活动
参加「香港电影界访京代表团」到北京会见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进行沟通交流
参加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之「新世纪大派对」
成为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之创会理事
2002年9月参予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之「振兴香港电影工业会议」
10月梅艳芳会长出任第十一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颁奖嘉宾
2002年12月理事代表出席在广州举办的文化交流会
2003年3月参加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之新春团拜
2003年3月为大中华演艺人建立更紧密关係,梅艳芳小姐以香港演艺人协会会长身份,亲率理事会成员前往北京交流友谊拜会中央领导,促进香港艺人演出巿场
2003年9月理事代表出席中国湖北武汉英山县南武当山首届国际文化旅游节

外界沟通

理事被委任为第一届香港市政局电影顾问小组之成员
与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紧密联繫,反映演艺人意见
理事被邀成为香港报业评议会之成员
2000年被邀加入在全球拥有八十个会员国家的「国际演艺人联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Actors
2003年3月梅艳芳会长带领代表出席由香港影视娱乐事务处及香港旅游侷促成的印度电影访问团晚宴

媒体製作

印製资料详尽之会员名册,提供给本地及海外电影製作公司参考
与新城电台合制「演艺人间」电台节目共超过六十辑
与影视机构合作出版「演艺人间」月刊,每期八万份免费赠阅
与亚洲电视合作摄製十三辑「星空下的倾情」电视节目

康乐联谊

会员每月茶聚及探访、新春团拜、一家大细种植乐、烧烤、海上聚会、中秋迎月等
98年成立足球队及话剧组
由1999开始举办会员海外旅游团

会员优惠

与多间机构达成协定,会员凭会员证可享用各项折扣优惠,包括医疗服务、牙医服务、会计事务、法律谘询、食肆、珠宝、服装、美容、眼镜等。

大型活动

1987年,《千粒星慈善演唱会》(香港演艺界慈善大汇演)
1991年,《演艺界总动员--忘我大汇演》、电影《豪门夜宴》(为华东水灾募捐)
《演艺界卡拉ok慈善赈灾大汇演》(香港演艺人协会加拿大分会支援香港举行的《忘我大汇演》,为华东水灾募捐)
1992年,香港电影界反黑帮暴力大游行(抗议香港电影圈受黑社会滋扰)
1993年,《减灾扶贫创明天义演》、《减灾扶贫闭幕汇演》(联同中国民政部,为全国贫穷人口筹款)
1994年,全港反盗版活动
1995年,“72小时封嘴行动”(抵制八卦杂誌媒体)
1996年,“全球华人保钓大行动”(抗议日本侵占钓鱼岛)
1997年,“打击盗版大游行”(号召社会各界尊重智慧财产权,杜绝製作、买卖盗版音像製品)
香港回归大汇演
1998年,为内地水灾义演
1999年,“反盗版系列活动”(号召社会各界尊重智慧财产权,杜绝製作、买卖盗版音像製品)
《香港演艺界921传心传意大行动》(台湾921大地震义演)
《龙腾灯耀庆千禧》(香港演艺界庆祝千禧年到来)
2001年,捐赠港币二十万元予捨身救人之消防员赵顺安先生之遗孤作教育经费
2001及2002年,参与毅力十二爱心跑为再生会筹款
2002年,“天地不容”声讨行动(声讨八卦媒体刊登女艺人裸照)
2002年3月,捐赠支持大律师公会教育基金举行慈善首映
2002年5月,理事代表远赴斯里兰卡参予由宣明会举办之探望战后儿童的活动及呼吁捐助
2003年1月,参加女童军周年筹款竞技大赛,更获得「最有体育精神奖」
2003年5月,梅艳芳会长率领香港演艺人协会全力引发『茁壮行动』,数以百计演艺人及同业精英同心参予《1:99音乐会》,共筹得二千多万善款。(抗击SARS非典型肺炎)
2003年7月,梅艳芳会长获得由《香港电台》及《明报》合办的“抗SARS杰出奖”
2005年,《爱心无国界演艺界大汇演》(为南亚海啸筹款)
2008年,《雪中送暖》(为内地雪灾募捐)
《演艺界512关爱行动》——香港历史上最大型参与艺人最多的赈灾晚会(为四川大地震筹款募捐)
2009年,《512关爱延续篇》(为四川大地震募捐)
《8.8水灾关爱行动》义演(为台湾八八水灾募捐)
2010年,《演艺界情系玉树关爱行动》大汇演(为青海玉树地震筹款)
2011年4月1日,《爱心无国界311烛光晚会》大汇演(为日本大地震灾民筹款)
2012年:《爱心再无国界周年大汇演》(为日本灾后重建费用筹款)
2013年:《继续宠爱‧十年-张国荣逝世10周年音乐会&纪念晚会》(为张国荣逝世十周年纪念)
2013年:《梅艳芳‧10‧思念‧音乐‧会》(为梅艳芳逝世十周年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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