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法律制度
财政监督法律制度是指有关国家财政资金在筹集、分配、使用过程中,财政监察机关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单位的财政活动进行监督和制约的法律规範的总称。
国务院和财政部对财政监督的具体任务作过明确规定:
(1) 监督检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贯彻执行财政政策、法令、制度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 监督检査财政、财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财政政策、法令、制度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 受理和检査有关破坏财政制度、违反财政纪律的案件,以及因坚持财政制度而遭打击报复的案件;
(4) 根据监督检査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5) 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维护财政纪律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