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标準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準是指国家为保障城市居民达到最低生活水平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準。标準确定的合理与否,事关制度能否顺利实施。标準定得太高,一则加重国家和地方的财政负担,二则助长了人们的依赖思想,产生负面效应;标準定得太低,不能保障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有悖此举的初衷。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最低生活保障标準
- 外文名:Minimum living standard
因素
最低生活保障标準的确定应考虑以下因素:
- 该地区社会人均生活水平;
- 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必需的费用;
- 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
- 该时段的物价指数
确定与发布
1、 最低生活保障标準,按照当地维持居民、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
2、 设区的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準,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市)最低生活保障标準由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乡差别,分别确定、执行不同的最低生活保障标準。
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最低生活保障标準适时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