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看你所看,想你所想

沈阳市采暖费收缴管理规定

沈阳市采暖费收缴管理规定于2003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 中文名 沈阳市采暖费收缴管理规定
  • 所属地区 中国沈阳
  • 管辖区域 中国沈阳
  • 规定条数 10
  • 施行日期 2003年11月1日

  具体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采暖费收缴的管理,确保全市冬季供暖的顺利进行,根据《辽仅握较跳宁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滑发跳杀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采暖收费实行谁供暖谁收费,谁受益谁缴费的原则,由供暖单位直接向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所在单位官月粒太食除紧是说收取;无工作单位的,向个人收取。

  第三条

  市房产局是本市采暖费收缴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采暖费收缴的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

  区、县(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来自组织本辖区内采暖费的收缴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当配合所在区、县(市)人民政府,共同做好采暖费的收缴工作。

  第四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采暖用户必须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合同,并按本规定按期足额交纳采暖费。

  第五条

  机关和财政拨360百科款的事业单位,未按规定交纳采暖费的,经所在地供热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后,由同级财政部门直接向供暖单位划拨,并书面通知其采暖用户。

  第六条

  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未按规定交纳采暖费的,由监察部门会同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责上却块依业须剧百行政处理意见,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予以处理,同时对其众必吸鲜首省组路省单位的车辆、房产等资产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迅罗书拍卖,抵交采暖费。

  其他各类企业未按规定交纳采暖费的,由供热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予以追缴。

  第七条

  居民个人困攻过单功奏动怀病概思未按规定交纳采暖费的,由街道办分个并事处、社区管理委员会会同供热单位进行清缴,并发送《限期交费通知单》,逾期仍未交纳的,由供热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予以追缴。

  第八条

  经过认定的低保户免交采暖费。

  第九条

  采暖费收费标准的调整,由财政、物价、房产部门共啊花草苏同提出,报经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后予以实施。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标从衡《沈阳市采暖费收缴暂行办法》市政府令(1996第29号)即行废止。

转载请注明出处安可林文章网 » 沈阳市采暖费收缴管理规定

相关推荐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fendou34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