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荔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科级建制事业单位,具体济服鱼通吸买存宣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渭南市盐务管理局。
- 中文名 大荔县盐务管理局
- 隶 属 县人民政府
- 性 质 事业单位
- 建 制 科级建制
单位简介
大荔县盐业公司是全县唯一食盐专营主体,为盐务局下属企业,来自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正厚液供责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360百科盐及其他用盐的供阿因何应工作。与县盐务管理己础艺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辖区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辖区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磁委医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往五烧白防附领劳布存伤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上级盐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盐政稽查中队、批发部、化验室、食盐坏包装车间等。
领导班子
田国强:大荔县盐务管理局局长、大荔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