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卖家:
为进一步提升淘宝网的营商环境,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改善卖家的协议体验,淘宝网将对淘宝网卖家相关协议进行调整,具体详见主要变更内容及协议全文。
此次协议变更于2019年8月12日进行公示,将于2019年8月19日生效。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为便于卖家统一查看、理解相关协议内容,提升卖家的协议体验,将《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中淘宝网卖家相关条款拆分出来,与卖家创建店铺时签署的相关内容如《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诚信经营承诺书》等整合,更名为《淘宝网卖家服务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淘宝网各处所称《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中淘宝网卖家相关内容均指《淘宝网卖家服务协议》,其中,《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是《淘宝网卖家服务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2、新增为您提供卖家相关软件服务的淘宝网服务提供主体;
3、结合外部监管要求、消费者权益保障诉求、最新的业务发展等情况,新增数据安全保护、贸易限制等条款,对店铺创建、店铺经营主体变更、消保保证金的缴存、商品/服务的销售与推广、责任限制、赔偿责任等条款进行更新。
变更后的《淘宝网卖家服务协议》及《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全文内容如下:
《淘宝网卖家服务协议》 |
提示条款 欢迎您与淘宝网卖家服务提供者(详见定义条款)共同签署本《淘宝网卖家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并使用淘宝网卖家服务! 在您使用淘宝网卖家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前,您应当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及附件、《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及所有淘宝网相关规则(详见定义条款)。 本协议为《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拆分修订版本,自本协议发布之日起,淘宝网各处所称《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中淘宝网卖家相关内容均指本协议。 各服务条款前所列索引关键词仅为帮助您理解该条款表达的主旨之用,不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审慎阅读】您在创建店铺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协议终止、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条款)。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淘宝网客服咨询,淘宝网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 【签约动作】当您在线点击签署本协议,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于您和淘宝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条款含义及解释,请您立即停止创建店铺流程或停止店铺经营活动。 一、定义 淘宝网:指由淘宝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及相关软件、技术支持的电商平台网站(网址为www.taobao.com或淘宝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包括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互联网的URL等)及客户端(如手机APP等)。 卖家:指于淘宝网经营商品或服务的法律实体,本协议中亦可称为“您“。 消费者:指于淘宝网进行购物并将所购商品或服务用于消费的任何自然人或组织,亦可称为“买家”。 淘宝网卖家服务提供者:包括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及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本协议中可单独或合称“淘宝”。 卖家服务:指由淘宝在淘宝网向卖家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及与此相关的软件服务,其中,互联网信息服务由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相关的软件服务由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均同时提供、同时终止,卖家不可进行单独订购或使用。 规则:指所有淘宝网规则频道、论坛、帮助中心等板块内已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实施细则、解读、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 支付宝服务:指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公司”)向卖家提供的“支付宝”软件服务系统及附随为卖家提供的代收代付货款服务。 同一用户:使用同一身份认证信息或经淘宝排查认定多个账户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二、协议范围及效力 2.1【协议范围】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附件、《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及所有淘宝已经发布或后续发布并依法通知您的相关规则。淘宝网相关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淘宝网卖家服务,视为您同意本协议所有内容。除另行声明或签署协议外,淘宝网任何基于提升消费者及卖家体验、平台服务升级等目的所扩大的服务范围或软件功能的增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2.2【协议效力】当您在线点击签署了本协议,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于您和淘宝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条款的含义或淘宝对条款的解释,您应立即结束创建店铺流程或停止店铺经营活动。 本协议作为《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本协议未约定之内容,以《淘宝平台服务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与《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不一致者,以本协议为准。 三、卖家服务及规范 3.1账户使用及信息提交 3.1.1【账户使用】您在使用卖家服务的过程中须使用淘宝平台账户登录淘宝网,您应自行妥善保管账户及密码信息。由于您的账户关联您的个人信息及淘宝网商业信息,您的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未经淘宝同意,您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淘宝账户或获取您账户项下信息的行为无效。除淘宝存在过错外,您应对您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如在线签署协议、发布及披露信息等)负责,通过您账户完成的行为均视为您本人行为或已获得您充分授权。如淘宝根据淘宝网规则中约定的违约认定程序及标准判断您账户的使用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及/或淘宝平台信息安全的,淘宝可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3.1.2【信息提交】您欲使用本协议下的服务,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淘宝网相关规则、页面提示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和证明文件。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确保您提供的信息及资料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如有发生变更须及时更新。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平台管理等要求,您同意淘宝可对您提交的信息和证明文件进行不定时抽查并就前述目的要求您提交更多信息或证明文件。您了解并认可淘宝仅以大众一般认知水平对卖家信息、证明文件、店铺创建、类目发布权限等申请进行审查,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淘宝对卖家因信赖审查结果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3.2店铺管理 3.2.1【店铺创建】通过在淘宝网创建店铺,您可发布全新或二手商品及/或服务信息并与其他用户达成交易。基于淘宝网管理需要,您理解并认可,同一用户在淘宝网仅能开设一家店铺,淘宝可关闭您在淘宝网同时开设的其他店铺,淘宝网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3.2.2【店铺经营主体变更】由于店铺与账户的不可分性,店铺经营主体变更实质为店铺经营者账户的转让,店铺经营主体变更的相关要求与限制请适用《淘宝平台服务协议》3.2条账户转让条款,即由于店铺关联您及淘宝网的商业信息并可能涉及消费者利益,仅当有法律明文规定、司法裁定或经淘宝同意,并符合淘宝网规则规定的店铺经营主体变更条件及流程的情况下,您可进行店铺经营主体变更。您的店铺经营主体一旦变更成功,您账户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移。除此外,您的店铺/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否则淘宝可终止向该账户提供服务并有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3.2.3【店铺关停】如您通过下架全部商品短暂关停您的店铺,您应当对您店铺关停前已达成的交易继续承担发货、退换货及质保维修、维权投诉处理等交易保障责任。 在您的店铺一定期间内持续无出售中的商品的情况下,淘宝也可依据淘宝网规则关停您的店铺。 依据上述约定关停店铺均不会影响您已经累积的信用。 3.3商品及/或服务的销售与推广 3.3.1【商品及/或服务信息发布】通过淘宝提供的服务,您有权通过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形式在淘宝网上发布商品及/或服务信息、招揽和物色交易对象、达成交易。您声明并保证,您对您所发布的信息拥有相应、合法的权利,您所发布的信息及实施的行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及本协议约定,并对店铺负有管理义务,对您店铺中出现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信息应立即删除,否则,淘宝可对您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 3.3.2【禁止性信息】您应当确保您所发布的信息不包含以下内容: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二)政治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三)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的; (五)侮辱、诽谤、恐吓、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淘宝网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淘宝网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七)其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依据相关淘宝网协议、规则的规定不适合在淘宝网上发布的。 3.3.3【禁止销售范围】您应当确保您对您在淘宝网上发布的商品及/或服务享有相应的权利,您不得在淘宝网上销售以下商品及/或提供以下服务: (一)国家禁止或限制的; (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 (三)淘宝网规则、公告、通知或各平台与您单独签署的协议中已明确说明不适合在淘宝网上销售及/或提供的。 基于互联网相关特性,您理解并知晓您在淘宝网上发布的商品可能被位于全球不同国家及地区的消费者所浏览并购买。若您未明确指示仅面向中国大陆销售的,淘宝网将不会对可能产生的跨境销售进行干预。在此种情况下,您须谨慎注意相关国家及地区有关法律、税收等规定,并确保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进行销售,不会对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3.3.4【陈列、营销及推广】淘宝将通过淘宝网陈列您所销售的商品及/或服务,并为用户提供信息分类、关键词检索、筛选及收藏等功能以更好地匹配用户需求,相应的陈列结果可能由价格、销量、库存、信用评价、品牌、服务水平、合规经营情况、用户需求偏好及检索习惯、竞争力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 您有权自行决定商品及/或服务的营销及推广方式,淘宝亦为您提供了形式丰富的营销推广工具,并会根据市场需求及卖家经营情况等不时发起营销活动。在您报名参加上述活动前,您已充分理解活动资格及效果等可能受到活动定位、商品/店铺竞争力、综合排名、活动配合度等因素的影响,一旦您选择报名,即表示您承诺将始终符合对应活动相关规则及要求。未经淘宝同意,您承诺不在活动期间中途退出,共同保障良好的用户体验及活动的稳定有序开展。 3.3.5【交易秩序保障】您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您所发布的商品及/或服务信息真实、与您实际所销售的商品及/或提供的服务相符,并在交易过程中切实履行您的交易承诺。 您应当维护淘宝网市场良性竞争秩序,不得贬低、诋毁竞争对手,不得干扰淘宝网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提升或试图提升自身的信用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淘宝网的正常运作。 3.3.6【依法纳税】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企业应尽的义务,您应对销售额/营业额超过法定免征额部分及时、足额地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纳税。 3.4 消费者保障 【责任主体】您了解并同意,您作为消费者保障的责任主体,应当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及淘宝网相关规则履行消费者保障各项义务,包括基础消费者保障服务如商品如实描述、7天无理由退货、特色交易约定履约、缴纳保证金等,具体以《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及淘宝网相关规则规定为准。 3.5 交易争议处理 【交易争议处理途径】您在淘宝网交易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的,您或其他用户中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争议相对方自主协商; (二)使用淘宝网提供的争议调处服务; (三)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四)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五)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平台调处服务】如您依据淘宝网规则使用淘宝网的争议调处服务,则表示您认可并愿意履行淘宝网的客服或大众评审员(“调处方”)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根据其所了解到的争议事实并依据淘宝网规则所作出的调处决定(包括调整相关订单的交易状态、判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等)。在淘宝网调处决定作出前,您可选择上述(三)、(四)、(五)、(六)途径(下称“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以中止淘宝网的争议调处服务。 如您对调处决定不满意,您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但通过其他争议处理途径未取得终局决定前,您仍应先履行调处决定。 3.6 数据使用及信息授权等 3.6.1【一般要求】对于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淘宝尊重并依法保护您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数据权利。在此前提下,淘宝收集、记录的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及其他淘宝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的相关权利归属于淘宝,且是淘宝的商业秘密,未经淘宝事先书面同意,你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或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他人。 3.6.2【商业秘密】淘宝网尊重和保护卖家店铺交易额、某类目或某单品的交易额等卖家商业秘密信息。为推广卖家店铺或其商品,淘宝可在您参加淘宝网官方举办的市场活动期间(包括“双十二”等)对外公示您店铺的活动总交易额、某类目或某单品的交易额,亦可将上述信息作宣传推广使用。 3.6.3【授权使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推广相关商品和/或相关品牌为目的,您同意免费授予淘宝可在淘宝网相关展示推广页面对您公示于您店铺的各类信息(包括商品商标、logo、文字、图片等)进行复制(如在多客户端同步展示)、修改(如为适应移动端视觉体验进行微调)、改编(如增加平台整体活动设计元素)、翻译(如为满足海外用户的浏览需求进行翻译)及可再许可第三方基于上述目的及方式使用的权利。 3.6.4【数据使用】淘宝推出的所有官方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等)的所有权利(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权利)均归淘宝及其关联公司所有。除您依据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商业性使用的数据外,您同意不对淘宝网上其他任何数据作商业性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淘宝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淘宝网站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3.6.5【个人信息保护】您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相关法律的要求,其中,您在店铺经营过程中收集、使用及共享的信息中涉及淘宝平台用户个人信息的,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您与用户之间的约定,包括:在无用户其它授权的情况下,您应将用户的订单信息等与交易有关的必要信息仅用于《淘宝网隐私权政策》中约定的为满足用户购买商品或服务、完成售后服务的目的;禁止未经用户明确同意或超出用户授权范围使用其信息或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个人信息等。 您向平台提交的信息中涉及如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身份证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您保证已获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相关使用目的与行为符合本人意愿及相关法律的要求。 3.6.6【个人信息安全】您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安全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6.7【贸易限制】请您关注并严格遵守可能影响您交易行为的进出口管制、贸易限制与经济制裁相关法律法规,以免对您或买家造成损失,并保证遵守适用于本平台相关软件、技术与服务的所有进出口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基于维护淘宝平台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如您违反前述承诺的,淘宝可在发现上述情形时主动执行下架商品、关闭相关交易订单等操作。 3.6.8【主体信息】本协议项下,淘宝网卖家服务提供者可能根据淘宝网的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变更后的淘宝网卖家服务提供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淘宝网卖家服务提供者的变更不会影响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淘宝网卖家服务提供者还有可能因为提供新的卖家服务而新增,如您使用新增的卖家服务的,视为您同意新增的淘宝网卖家服务提供者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您可根据您具体使用的服务及对您权益产生影响的具体行为对象确定与您履约的主体及争议相对方。 四、费用 4.1淘宝为淘宝网向您提供的服务付出了大量的成本,除淘宝网明示的收费业务外,淘宝向您提供的服务目前是免费的。如未来淘宝向您收取合理费用,淘宝会采取合理途径并以足够合理的期限提前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确保您有充分选择的权利。 五、责任限制 5.1【不可抗力及第三方原因】淘宝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淘宝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三)在淘宝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 5.2【海量信息】鉴于淘宝网具备存在海量信息及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的特点,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淘宝无需对所有卖家及买家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若经消费者、监管部门、权利人等第三方通知淘宝或淘宝基于对商品、交易或店铺等多维度大数据综合分析发现某个卖家、商品或信息等存在商品质量问题、知识产权侵权、交易欺诈等违法/不当行为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的,您认可淘宝以大众一般认知标准基于平台相关流程对相关内容进行的合理判断,淘宝可根据不同情况向卖家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直接作出删除相关信息、对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或停止服务等处理。除淘宝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淘宝对上述判断处理免责。 5.3【调处决定】您理解并同意,在争议调处服务中,淘宝网的客服、大众评审员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大众一般认知对用户及/或卖家提交的凭证进行判断。因此,除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调处方对争议调处决定免责。 六、 用户的违约及处理 6.1 违约认定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您违约: (一)使用淘宝卖家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和满足海量用户对高效优质服务的需求,您理解并同意,淘宝可在淘宝网相关规则中约定违约认定的程序和标准。如:淘宝可依据您的用户数据与海量用户数据的关系来认定您是否构成违约;您有义务对您的数据异常现象进行充分举证和合理解释,否则将被认定为违约。 6.2 违约处理措施 【信息处理】您在淘宝网上发布的信息构成违约的,淘宝可根据相应规则立即对相应信息进行删除、屏蔽处理或对您的商品进行下架、监管。 【行为限制】您在淘宝网上实施的行为,或虽未在淘宝网上实施但对淘宝网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的,淘宝可依据相应规则对您执行账户扣分、限制参加营销活动、中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划扣违约金等处理措施。如您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淘宝可查封您的账户,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支付宝账户处理】当您违约的同时存在欺诈、售假、盗用他人账户等特定情形或您存在危及他人交易安全或账户安全风险时,淘宝会依照您行为的风险程度指示支付宝公司对您的支付宝账户采取取消收款、资金止付等强制措施。 【处理结果公示】淘宝可将对您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淘宝网上予以公示。 6.3赔偿责任 如您的行为致使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支付宝公司遭受损失,您应根据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您须赔偿的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支付宝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包括: (一)支付的合理律师费、诉讼费、消除影响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因行政处罚、司法判决、法定标准范围内的调解等对外支出的罚款、违约金或赔偿金; (三)商誉损失、合理预期利益损失(如消费者的流失、支出减少、消费频次降低及店铺经营者收入减少等),具体金额可以第三方独立合理分析、淘宝根据大数据合理分析及其他计算收益、损失的合理方法所得出的相关估算标准作为计算依据; (四)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如您的行为使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支付宝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支付宝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如因您的行为使得第三人遭受损失或您怠于履行调处决定、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出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目的,可指示支付宝公司自您的支付宝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进行支付。如您的支付宝余额或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应款项的,您同意委托淘宝使用自有资金代您支付上述款项,您应当返还该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淘宝的全部损失。 您同意淘宝指示支付宝公司自您的支付宝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支付上述赔偿款项。如您支付宝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赔偿款项的,淘宝及/或关联公司可直接抵减您在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其它协议项下的权益,并可继续追偿。 如因淘宝的违约行为导致您利益受损的,淘宝将依法向您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 6.4特别约定 【商业贿赂】如您向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的雇员或顾问等提供实物、现金、现金等价物、劳务、旅游等价值明显超出正常商务洽谈范畴的利益,则可视为您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发生上述情形的,淘宝可立即终止与您的所有合作并向您收取违约金及/或赔偿金,该等金额以淘宝因您的贿赂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作为计算依据。 【关联处理】如您因严重违约导致淘宝终止本协议时,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对与您在其他协议项下的合作采取中止甚或终止协议的措施,并以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如淘宝与您签署的其他协议及淘宝及/或其关联公司、支付宝公司与您签署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对您在本协议项下合作进行关联处理的情形,则淘宝出于维护平台秩序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可在收到指令时中止甚至终止协议,并以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七、 协议的变更 淘宝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变更后的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对本协议的修订一经生效即构成对您及淘宝权利义务的补充,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淘宝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淘宝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淘宝卖家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淘宝卖家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八、 通知 8.1有效联系方式 您在注册成为淘宝网卖家并接受淘宝卖家服务时,您应该向淘宝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您在注册淘宝平台用户时生成的用于登陆淘宝平台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和阿里旺旺即时信息的会员账号(包括子账号),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淘宝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8.2 通知的送达 淘宝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淘宝网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旺旺信息、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对于在淘宝网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阿里旺旺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阿里旺旺账号等联系方式为您在淘宝网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在注册淘宝用户时生成阿里旺旺账号,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你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 协议的终止 9.1 终止的情形 【卖家发起的终止】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在满足淘宝网公示的账户注销条件时您通过网站自助服务注销您的账户的; (二)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三)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卖家服务,且符合淘宝网终止条件的。 【淘宝发起的终止】出现以下情况时,淘宝可以本协议第八条的所列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一)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淘宝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二)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淘宝依据淘宝网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三)除上述情形外,因您多次违反淘宝网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淘宝依据淘宝网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四)您在支付宝或阿里平台有欺诈、发布或销售假冒伪劣/侵权商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五)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9.2 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用户信息披露】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淘宝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淘宝权利】本协议终止后,淘宝仍享有下列权利: (一)继续保存您留存于淘宝网的本协议第3.6条所列的各类信息; (二)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淘宝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交易处理】本协议终止后,对于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淘宝可通知交易相对方并根据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您应当就该等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交易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 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法律适用】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管辖】因您使用本服务所产生及与本服务有关的争议,由淘宝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分性】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十一、附件 附件一:诚信经营承诺书 附件二:危险物品合规承诺书 附件一: 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共同构建诚信、透明的网络消费环境,共同维护公平、规范的网络经营秩序,共同促进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健康持续发展,本店(本人)特向广大网民及淘宝网承诺如下: 本店郑重承诺:本店将始终恪守上述承诺,不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信用炒作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淘宝网的相关规定,诚信、公平、规范地开展经营活动。 附件二: 危险物品合规承诺书 本店铺已明确知晓下述内容:依照《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危险物品系指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核材料、管制器具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淘宝平台已经制定相应的禁售规则,禁止会员在淘宝平台发布上述危险物品信息、交易上述危险物品。 本店铺郑重承诺如下:严格遵守《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广告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并保证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一、自觉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积极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开展的安全监督与执法检查活动。 二、自觉遵守淘宝平台关于危险物品的相关禁售规则,积极开展商品信息的自检自查工作,不发布、不传播、不交易上述危险物品,依规配合淘宝平台针对危险物品开展的商品信息与交易管理工作。 三、在商品信息发布与交易履行过程中,不弄虚作假规避有关监管部门及淘宝平台针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 四、若所售物品并非危险物品,但其可用于制造使用危险物品或可用于非法用途,绝不对相关危险物品的制造使用方法及非法用途进行介绍。若在交易中发现买方存在违法犯罪嫌疑,立即停止与其交易,并将相关线索上报相关监管部门或平台管理部门。 本店铺已知晓上述义务,并作出安全责任承诺。若本人不履行上述法定义务与责任承诺,导致违法犯罪活动发生或其他损害后果,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 |
【缔约方】本协议由您与淘宝网的互联网信息及软件服务提供者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共同缔结,本协议三方合称协议方,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及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在本协议中合称为“淘宝”。 一、协议内容及生效 【协议内容】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淘宝已经发布或后续发布并依法通知您的与“消费者保障服务”相关的淘宝网规则及相关的介绍、通知、说明、解读等文案(以下简称“消保规则”)。前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生效】您在实际向其他淘宝网会员(以下简称“买家”)提供消费者保障服务之前,应当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争议解决、保证金、个人信息共享披露及保护相关条款。协议中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淘宝网客服咨询。但无论您事实上是否在向买家提供消费者保障服务之前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内容,当您在线点击签署了本协议,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于您和淘宝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条款的含义或淘宝对条款的解释,您应立即结束开店流程或停止店铺经营活动。 【协议修订】淘宝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交易秩序需要,不时地修改本协议及/或消保规则(以下简称“变更事项”),并依法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淘宝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淘宝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店铺经营活动,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进行任何店铺经营活动,包括维持所发布的商品信息、继续发布商品信息、使用消费者保障服务标识等,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协议效力】本协议作为《淘宝网卖家服务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协议未约定之内容,以《淘宝网卖家服务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与《淘宝网卖家服务协议》不一致者,以本协议为准。 二、定义 基础消费者保障服务:指您通过淘宝网发布商品信息并向买家出售商品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淘宝网相关规则的规定,应履行商品如实描述义务、7天无理由退货义务、其他保障义务等消费者保障服务义务。 特色交易约定服务:指您在承诺履行基础消费者保障服务的基础上,除履行法律规定义务外,根据您的店铺主营类目情况自愿选择向买家提供的特定服务项目,包括发货时间承诺服务、品质承诺、破损补寄承诺、退货承诺、免费换新、指定快递等。淘宝将在淘宝网不时公示新增的或对原服务项目内容进行修订的特色交易约定服务合约工具相关内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您。特色交易约定服务与基础消费者保障服务合称为“消费者保障服务”。 保证金:指您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淘宝网相关规则的规定缴存作为金钱质押并用于担保您对于消费者保障服务承诺以及淘宝网相关规则规定的履行和遵守的资金。 消费者保障服务保证保险:指用于保障您按照本协议如约履行消费者保障服务承诺的一种综合性保证保险,简称“保证金保险”。 消费者保障服务订单履约保证保险:即交易保障险,指用于保障您针对每笔订单按照本协议如约履行消费者保障服务承诺的一种保证保险,简称“订单险”。 账期保障:即账户交易账期延长,指在买家或系统超时确认收货后,订单对应交易款项在一定期限内在您支付宝账户中为不可用余额。 履约担保金:指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淘宝网相关规则的规定,在您向买家、淘宝、保险公司履行约定存在风险时,淘宝将在您支付宝账户中冻结或要求您以其他方式提供的相应金额,用于发生违约赔付时的履约担保资金。 违约赔付:指您与买家进行交易后,因您未履行消费者保障服务承诺而导致买家权益受损,且在买家直接要求您处理未果的,或您违反淘宝网相关规则且根据规则规定应当向淘宝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淘宝可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和规则判定您是否应向买家或淘宝履行赔付义务。如是,则淘宝可通知支付宝公司扣除您保证金中的相应金额,或者使用您支付宝账户中的履约担保金赔付给买家、淘宝或保险公司。 关联公司:指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最新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淘宝的关联公司,具体请点击。 三、消费者保障服务内容 【如实描述】您应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阿里旺旺等所有淘宝网提供的信息发布渠道中,依据淘宝网相关规则对上传于淘宝网的商品信息进行如实描述。 【七天无理由退货】您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淘宝网相关规则保障买家在商品完好前提下的无理由退货权益。 您同意根据淘宝网页面提示或买家要求,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您的退货地址及退货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等退货信息,使之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如因您提供的退货地址、退货收件人等退货信息错误、不实、失效或不完整,而导致退货之商品发生毁损或灭失风险,则该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支出应由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协议及规则的规定予以承担。 【其他保障义务】您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淘宝网相关规则保障买家作为消费者的三包服务要求、售后服务要求、消保维权主张等其他各项权益。 【特色交易约定服务】在您根据您的店铺主营类目情况自愿选择向买家提供特色交易约定服务时,您应严格依照您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向买家履行义务,淘宝将为您提供统一的特色交易约定服务后台选择工具,并在淘宝网前台公示各类交易约定服务的相关规则。 【消费者保障工具】您同意根据您发布商品所在类目要求,择一或组合选择保证金/保证金保险、订单险、账期保障作为消费者保障服务工具,具体详见消保相关规则。 【履约担保金】您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淘宝网相关规则的规定,在您向买家、淘宝、保险公司履行约定存在风险时,淘宝将冻结您支付宝账户中的相应金额或以您按照淘宝要求的其他方式所提供的相应金额作为履约担保金,该履约担保金系担保相关违约赔付的金钱质押。 【违约赔付】您同意当淘宝受理买家提出的消费者保障服务相关维权、赔付申请或您违反淘宝网相关规则时,您应积极配合,在淘宝要求的时间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与买家交易的商品不存在买家提出的问题、符合双方的约定或您的相关违规不成立,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如淘宝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您和/或买家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表面审核后,以其独立判断您未全面履行消费者保障服务内容或违反淘宝网相关规则的,则淘宝可根据本协议及相关规则的规定,通过您依据本协议提供的消费者保障服务方式对因此遭受权益损失的买家或淘宝进行违约赔付。 四、保证金 【保证金的性质】您的保证金以专户形式冻结或缴存,依据本协议专款专用,系您用以对消费者保障服务承诺以及淘宝网相关规则履行和遵守的金钱质押。在冻结/缴存期内其支配、使用权均归属于淘宝。在您存在司法冻结、解散、清算等情形时,淘宝享有对保证金的优先受偿权。 【保证金授权】您应根据以下条款之约定缴存并授权淘宝及其关联公司可根据以下条款及淘宝网相关规则的规定冻结、使用、处置保证金,除您主动注销账户并终止在淘宝网的所有经营活动或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况外,上述授权不可撤销。 1、保证金的缴存 【缴存范围】您应按照本协议及消保规则中约定的时间及方式将足额保证金缴存至淘宝指定账户。如根据消保规则,您所经营的商品类目须缴存保证金的,则您必须缴存的保证金金额应不少于淘宝网公布的类目消费者保障服务保证金标准要求的金额,否则您将不能在对应类目下发布商品。除此以外,您可自由选择是否缴存保证金及具体缴存金额。类目消费者保障服务保证金标准由淘宝根据各类目特点制定,并以淘宝网公布的最新内容为准(请查看具体类目和保证金额度要求,淘宝可根据实际赔付情况、消费者保障需求变化及业务变化等调整该等类目范围及保证金额度要求并提前进行公示)。 【文案展示】如您依据类目消费者保障服务保证金标准要求缴纳了保证金且保证金余额大于0,您店铺的相关页面将出现“已交保证金”或类似文案之标识。 【保证金补足】您应使保证金余额始终保持不低于类目消费者保障服务保证金标准要求之金额,如发生赔付事件导致您需补缴保证金的,则淘宝可指示支付宝公司继续冻结/扣除您支付宝账户中的余额以补足保证金,如您的支付宝账户余额不足,则您应在赔付事件发生之日起三(3)日内补足。如您未能在上述期间补足相应保证金的,则您店铺相关页面的“已交保证金”或类似文案之标识将被取消,且淘宝可对您发布的商品采取搜索降权、下架等限制措施,对您的店铺采取屏蔽等限制措施。 2、保证金保险 【保证金保险投保】如您为淘宝规定必须缴纳保证金的商品类目的卖家且您及您的店铺满足“保证金保险”投保条件的前提下,您可以通过投保“保证金保险”的方式,全部或部分减少您的保证金缴存义务。若您投保了保证金保险,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保证金缴存义务金额可相应扣减与保险赔偿额度等值的金额。 【保证金保险理赔】在保险期间内,若您作为投保人违反本协议相关承诺,买家(被保险人)在您投保协议约定的有效保险期间内发起维权申请的,由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并获得对您的追偿权。 【保险保证金】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项下的保证金系指现金缴纳保证金,因卖家投保保证金保险而抵扣的保证金缴纳义务金额简称为“保险保证金”。 3、保证金的管理与使用 【保证金处置】您同意,淘宝可在以下情况发生时,自主处置或通过向支付宝公司就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发出指令处置您的保证金: (1)如您在淘宝网发布商品、达成交易、履行交易相关义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淘宝网相关规则或支付宝公司的规定或违反您对买家的承诺或被买家申请维权、索赔时,您同意淘宝可进行责任判定,且基于上述判定先行使用保证金对买家进行违约赔付。 (3)如您违反淘宝网相关规则,且根据规则规定应当向淘宝进行违约赔付的,您同意淘宝有权划扣保证金中的相应金额至淘宝账户作为违约金。淘宝将就上述情形所划扣的违约金设立消费者保障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消费者权益保障、补偿或赔付事宜。 (4)其他淘宝可处置您的保证金的情形。 同时,在上述场景下,淘宝可根据淘宝网相关规则要求支付宝公司关闭卖家支付宝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功能。 【赔付通知】 淘宝如使用保证金进行任何赔付,将以书面方式(包括系统通知、电子邮件、站内信、传真等)通知您。在向您出具的书面通知中,将说明赔付原因及赔付金额。 4、保证金的解冻 【解冻条件】若您为淘宝规定必须缴纳保证金的商品类目卖家,您申请解冻全部或部分保证金,进而导致您的保证金额度(现金缴纳保证金和保险保证金之和)低于类目要求的最低金额的,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没有经营中的强制保证金类目/商品; (2)没有进行中的消保覆盖范围内的订单; (3)没有交易成功且投诉/售后入口开放中的消保覆盖范围内的订单; (4)没有正在处理中的投诉/售后记录; (5)没有未完结的依据营销活动相关要求所执行的冻结记录; (6)没有正在处理中的催缴单; (7)没有未完结的因违反淘宝相关规则所导致的限制解冻记录。 若您缴纳的保证金金额超过相应商品类目最低保证金额度,就超出部分保证金申请解冻的,须满足没有未完结的因违反淘宝相关规则所导致的限制解冻记录; 虽然您未主动申请解冻保证金,如您的店铺被处以查封账户处理的,且当时您没有未完结的退款交易,包括交易产生的纠纷均已处理完毕等,同时不存在未完结的因违反淘宝相关规则所导致的限制解冻记录的,淘宝将直接解冻您剩余的保证金余额,并可直接终止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淘宝网服务。 【标识取消】如您已成功申请解冻保证金,解冻后您的保证金余额为0,则您店铺相关页面的“已交保证金”或类似文案之标识将被取消,淘宝可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淘宝网服务。 5、委托赔付 【委托赔付范围】如您的保证金或支付宝余额不足以赔付时,您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在您保证金或支付宝余额不足时,除法律有明文规定外,淘宝没有使用自有资金向买家或者任何第三方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或其它任何款项的义务,您仍应对买家或者其他权利人承担赔付、补偿义务。 您同意发生下述任一情形时,淘宝可以使用自有资金代您向买家进行赔付,同时淘宝有权就赔付金额向您进行追偿: (1)您的保证金或支付宝余额不足以赔付,且您未自行向买家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的; (2)若经被新闻媒体曝光、监管部门通报或淘宝根据您店铺的相关异常经营情况合理判断,您的商品/服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情形的重大风险事件,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淘宝相关规则您应对买家承担赔付责任的,基于风险事件的紧急或严重程度,无论您的保证金或支付宝余额是否足以赔付,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淘宝需统一及时作出赔付安排的。 【委托赔付的追偿】上述委托赔付情形下,淘宝可向您追偿赔付金,包括采用以下方式: (1)要求您在淘宝赔付后十四(14)日内向淘宝偿还与赔付金数额相同的资金,以补偿淘宝所遭受的损失,并向买家赔付您实际需赔付金额中的剩余部分(如有),且在指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 (2)要求支付宝公司将您支付宝账户下的款项直接支付给淘宝,以补偿淘宝所遭受的损失;如淘宝的损失通过上述二种方式仍无法弥补,则淘宝可单方面终止向您提供淘宝网服务,而且继续要求您承担赔偿责任。 (3)淘宝可采取的其他追偿方式。 五、订单险 【订单险范围】为在降低您的资金压力前提下让您为消费者更好地提供交易保障服务,淘宝引入保险公司为您的交易推出订单险。如您发布的商品依据消保规则属于需要投保订单险的类目范围的,您需要投保订单险后方可发布该类目商品。除此以外,您可自由选择是否投保订单险。如您投保订单险,您店铺的相关页面将出现“订单险”或类似文案之标识。 【信息提供授权】如您投保订单险,您授权淘宝将您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如有)、支付宝账户及其它必要个人信息及交易数据、交易记录等非个人信息提供给保险公司以便于保险公司为您承保订单险。 【退保或拒保】如您投保后退出订单险后被保险公司拒绝继续投保的,您不能发布需要投保订单险类目商品,淘宝将对您已发布商品采取账户保障措施,您店铺“订单险”或类似文案之标识将会被取消。 【保险条款】交易保障保险投保方式及费率、理赔方案等保险条款由保险公司与您约定。 【订单险理赔】针对投保订单,若您作为投保人违反本协议相关承诺,买家(被保险人)发起维权申请且维权申请成立的,由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并获得对您的追偿权。 【追偿】如保险公司代您赔付后,保险公司取得对您的追偿权,如您经保险公司催收仍未清偿对保险公司债务的,淘宝可用自有资金代您清偿您对保险公司债务,淘宝代您清偿后可向您进行追偿。 六、账期保障 【账期保障范围】如您店铺既未缴存保证金,也未投保订单险,出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淘宝可对您账户采取账期保障措施。 【账期保障内容】开通账期保障后,交易货款将在交易成功后15天保留在您的支付宝账户不可用余额。期间如发生售后,则根据最终判责结果确定是否作为赔付使用。 【账期保障的取消】如您后续选择了保证金或订单险,淘宝可取消对您账户所采取的账期保障措施。 七、履约担保金 【履约担保金范围】您同意在发生下述任一情形时,淘宝可要求您提供相应金额的履约担保金: (1)当买家、淘宝、保险公司向您发起赔付申请的;其中, 交易进行中环节,相应金额等于买家申请维权金额与货款金额差额; 交易完成后环节,相应金额与维权金额等值; 淘宝代您向买家赔付时,相应金额与淘宝代垫金额等值; 保险公司代您向买家赔付时,相应金额与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等值; (2)淘宝根据新闻媒体曝光、监管部门通报、店铺明显异常经营情况等合理判断您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抽逃资金、丧失商业信誉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时,为保障交易安全、防止消费者权益受损,淘宝将根据您店铺内的相关商品价格、销量等因素确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您须提供的相应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金的缴存】您授权支付宝公司根据淘宝之指令,冻结您支付宝账户余额中相应金额款项作为您的履约担保金。 如您的支付宝账户余额不足,您同意,淘宝系统自动从您保证金中扣减并冻结相应金额作为您的履约担保金。若扣减后您的保证金无法满足您店铺所在类目的最低保证金金额要求的或买家维权成立,但您的保证金或支付宝余额均不足赔付退款金额的,适用本协议第四条的相关约定。 如淘宝根据新闻媒体曝光、监管部门通报、店铺明显异常经营情况等合理判断您存在丧失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时,且您在淘宝书面通知后未能在要求时限内提供相应金额的履约担保金的,您同意淘宝可要求支付宝公司关闭您支付宝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功能,同时对您采取商品下架、店铺监管等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履约担保金的使用】您同意,当买家完成退货操作或淘宝完成代垫、保险公司完成理赔时,您授权支付宝公司根据淘宝之指令,直接使用履约担保金对外进行赔付。淘宝如使用履约担保金进行赔付,将以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等)通知您。在向您出具的书面通知中,将说明赔付原因及赔付金额。 【履约担保金的解除】如在维权过程中任一环节买家因未及时操作导致系统超时自动完结此项维权申请,或在淘宝人工介入并判定维权申请不成立时,或经淘宝根据新闻媒体报道、监管部门意见或处理结果、店铺经营情况等合理判断您的店铺已不存在履约风险时,淘宝将解除对您相应金额履约担保金的要求。 八、数据安全保护及信息披露 【数据安全保护】您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相关法律的要求,其中,您在店铺经营过程中收集、使用及共享的信息中涉及淘宝用户个人信息的,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您与用户之间的约定,包括:在无买家其它授权的情况下,您应将买家的订单信息等与交易有关的必要信息仅用于《淘宝网隐私权政策》中约定的为满足用户购买商品或服务、完成售后服务的目的;禁止未经用户明确同意或超出用户授权范围使用其信息或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个人信息等。商户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安全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信息披露场景】当您未在约定或淘宝所通知的期限内向淘宝偿还由淘宝使用自有资金代您赔付的数额相等的资金,淘宝将向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披露您的违约信息,用于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评估对您的信用评价。 【信息披露范围】淘宝向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披露信息的范围包括,自然人店铺中您的姓名、证件号或企业法人店铺中您的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店铺名称、账户名称、淘宝使用自有资金代您进行赔付的金额、赔付订单编号、赔付发生时间、赔付状态等。 八、责任主体 【消保责任主体】您明确了解并同意您是消费者保障服务的责任主体,淘宝及其关联公司仅向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服务,除法律有明文规定外,淘宝及其关联公司不对您向买家提供的消费者保障服务内容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当发生买家主张无理由退货、商品与网上描述不符、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您违反特色交易约定服务承诺等情形时,您应积极与买家沟通协商并保证买家的权益。对于买家因前述问题提出的退换货要求,您应积极处理。 九、委托支付 【支付授权】本协议一旦生效,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向支付宝公司作出授权,您授权支付宝公司根据淘宝发出的指令对您支付宝账户中的保证金、履约担保金、余额进行相应操作(含向您开通了支付宝卡通功能的银行账户所属银行转发并协助完成该支付指令的操作),除您主动注销账户并终止在淘宝所有活动情况外,上述授权不可撤销。 【指令类型】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淘宝可向支付宝公司发出如下类型的指令: (1)保证金及履约担保金的冻结/缴存、解冻; (2)划扣保证金、履约担保金用于执行违约赔付或划扣保证金用于赔偿淘宝及其关联公司的损失、质检费用; (3)在保证金不足时,划扣支付宝账户余额补充保证金; (4)在您尚未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划扣支付宝账户余额用于执行违约赔付或赔偿淘宝及其关联公司的损失、质检费用; (5)如淘宝根据你的委托代您向买家进行了赔付,或者因您的原因导致淘宝及其关联公司发生损失或质检费用的,或发生风险事件淘宝必须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支付宝可在您的支付宝账户有效期间(即可能超越本协议有效期)根据淘宝的指令从您支付宝账户中的划扣/冻结同等金额的款项和/或关闭支付宝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功能。 【支付宝免责】除支付宝存在过错外,您同意支付宝公司依照您的授权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由您和您指定的支付宝用户承担。作为支付宝公司为您的支付宝账户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除非支付宝公司未按照您的授权执行操作、执行指令错误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支付宝公司将不对任何因授权行为之履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该等争议应由您与淘宝自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十、协议终止 【终止的情形】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终止后,您将无法继续进行任何店铺经营活动: (1)自然终止:如您在线签署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淘宝网卖家服务协议》《支付宝服务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2)通知解除:淘宝可提前十五(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3)淘宝单方解除权:如您违反本协议中的承诺与保证或淘宝网的相关规则,淘宝可立即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您进行处理。 (4)本协议(含规则)变更时,您明示并通知淘宝不愿接受新的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则本协议自淘宝收到您通知之日起自动终止。 (5)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终止的影响】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由您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须由您承担相应责任。即使本协议终止,淘宝及其关联公司仍可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处理,包括使用您支付宝账户中的保证金、余额来处理因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交易所导致的买家索赔、因违反淘宝相关规则所导致的违约金赔付等。 十一、法律适用、管辖及其他 【法律适用】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管辖】 您因消费者保障服务所产生及与消费者保障服务有关的争议,由淘宝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分性】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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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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