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看你所看,想你所想

宿州市林业局

宿州市林业局

宿州市林业局是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宿州市林业局
  • 地区:宿州市
  • 性质:政府机构
  • 属性:非盈利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準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和标準,监督管理湿地和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监督管理防沙治沙等荒漠化防治工作。
(四)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检查监督、考核工作。承办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市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助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採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规定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包括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在内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準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许可权,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画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範和归併整合,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4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财务、保密、信访和后勤服务工作;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的工作关係;监管市级国有林业资产以及机关、直属单位的资产;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林业系统人才培训和职工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和组织实施;指导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管理;承办全市林业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场圃基层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局机关及市直林业单位计画生育工作;承担局政策法规工作和机关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造林和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科

拟订全市植树造林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市级造林技术规程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全市林木良种的引进、繁育、推广;组织实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土壤沙化等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退耕还林工作;制定国有林场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指导、督查国家、省和市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的落实和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和监督全市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契约纠纷仲裁;指导开展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监督、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开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

林业产业科

贯彻党和国家林业产业政策,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意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筛选、申报或批准全市林业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及投资计画,指导和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市林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林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体系,监督林业产业标準的实施,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负责全市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的培育扶持和考核评定,监测并指导企业运行;负责全市林业产业化信息收集整理工作;监督、指导各产业对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和组织产业招商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组织林业产业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技能培训。

森林公安分局

(森林防火办公室)
依法打击各种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查破森林刑事案件、林业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保护、管理和利用;完成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信息

朱爱民(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财务、招商引资等。
姜维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全市营造林生产、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林业产业、新农村建设、林业宣传。分管造林和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科、林业产业化科
张全想(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机关党建、“两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计画生育、信访、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木材公司。
毛亚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全市森林公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护林防火。分管森林公安分局
李伟(党组成员、专职绿化委员会副主任)
负责全市种苗管理、林场、苗圃等工作,具体抓招商引资。分管夹沟林场、二铺苗圃、林科所、种苗站
杨文华(总工程师)
负责林业技术推广、林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林地管理、林业规划设计、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林权制度改革、依法行政等。分管资源站、林技站、森防站

地理位置

地址:淮河中路439
宿州市林业局

转载请注明出处安可林文章网 » 宿州市林业局

相关推荐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fendou34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