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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髮展和建设相关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範;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卫生标準和技术规範。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製、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範;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品、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标準;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参与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监督实施地方医疗机构製剂标準和中药饮片炮製规範;负责新开办药品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製剂室的初审。
(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标準;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监督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医疗器械质量;核发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八)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中药材专业市场;按规定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发布相关的安全信息。
(九)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研製、生产、流通、使用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化妆品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监督实施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刘传佳(党组副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滨城区分局。
祁少红(党组书记、副局长)
主持市局党组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张瑞杰(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机关党委、医疗器械监管科。
田茂忠(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政策法规科、药品安全监管科。
李舫(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药品市场监管科、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市药检所。
焦永泉(副调研员)
分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职能科室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统计、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应急、宣传报导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规划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实施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化妆品卫生许可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卫生标準和技术规範;组织查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有关违法行为;按规定监测保健食品广告
药品市场监管科
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範;组织实施流通环节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承担网际网路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测药品广告;承担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政策法规科
参与起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範性档案;承担相关行政複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担局机关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本系统法制建役工作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
承担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範;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样检验、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参与或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调查处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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