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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细化目标督查考核方案

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细化目标督查考核方案

《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细化目标督查考核方案》是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档案。

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细化目标督查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落实,督促各有关单位认真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督查考核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市政府督查室制定了《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细化目标推进计画》(以下简称《计画》,见附属档案),将2013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化为127项重点工作,明确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目标任务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计画有序推进。对《计画》确定的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要逐项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推进计画,按月进行调度,并实行台帐管理。
二、工作措施
(一)月调度。各责任单位每月要对具体承担的目标任务进行自查并于下月2日前向市政府督查室书面反馈工作推进情况,市政府督查室以《督查情况》、《督查专报》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二)季检查。各责任单位分别在2013年4月1日、6月29日、9月27日、12月23日前向市政府督查室书面反馈目标任务季度推进情况,同时,市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採取会商调度、重点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综合分析汇总后形成督查报告报市政府。对未按《计画》完成季度进度的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将下发催办通知,督促整改。收到催办通知的责任单位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追赶任务进度,并将整改情况按要求及时反馈市政府督查室。
(三)半年通报。6月底,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工作半年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向市政府报告后以《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年终考核。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目标办、市效能办等组成考核组,对市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责任单位的年度目标绩效考评总成绩,同时向市政府报告全年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通报。
对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政府领导、市政府督查室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督查联络员,并于3月29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督查联络员要跟蹤目标任务推进情况,按要求及时反馈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二)未列入《计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但在《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明确任务和要求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工作推进计画,加强督促落实,按季度在2013年4月1日、6月29日、9月27日、12月23日前向市政府督查室书面反馈进展情况,一併纳入调度考核;
(三)《计画》所列目标任务与县(市、区)有关的,相关县(市、区)政府均为责任单位;需要部门协助配合的目标任务,相关配合部门一併纳入责任部门调度考核
(四)本方案中已列入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的,原则上按省、市明确的建设进度和投资目标进行调度考核。
(五)责任单位未按要求报送每月、每季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市政府督查室、市目标办将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按次数予以扣分。
四、强化监督问责
(一)强化行政问责。将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纳入行政效能监察。目标任务未按时达到进度要求的,由市监察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全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确因客观原因未完成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因工作不力导致全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对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二)强化社会监督。市政府办公室将通过市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按季度向社会公布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督查室将商有关新闻媒体,对重大事项督查活动进行跟蹤报导,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十件民生实事”、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的实地督查调研,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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