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州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3年湖州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是湖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发布的一份总结。
基本介绍
- 中文名:2013年湖州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 时间:2013年
- 类型:工作总结
- 地点:湖州市
一、强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明显
以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活动契机,争取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意见》,组建物业纠纷调解专家团,中心城区所属街道实现物业纠纷调委会全覆盖。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县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案件承办部门与乡镇街道调委会调处衔接机制、物业纠纷分级调处机制、“三长一顾问”调处联动机制、“以新调新”工作机制。会同市公安局、吴兴区局进一步规範市、区两级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机制。全市建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801个,其中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192个、同比增长34%。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达到全覆盖。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行动,共调处矛盾纠纷30050件、成功率98.2%,分别上升22.2%、0.3%,17个集体和个人分获全国、全省先进。
二、最佳化法律服务,保障发展和业务建设实现双赢
围绕八大专项行动、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中心工作,组织400余名法律服务工作者重点服务保障项目攻坚、平台推进、企业培育、招商引资、农业提升和环境最佳化等工作,累计走访企业1524 家,为246家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重点项目41个,涉及资金8.2亿元,参与化解“三改一拆”矛盾纠纷288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28条。办理智慧财产权类公证72件,股权转让等融资类公证2507件,涉及金额22.97亿元,为15个重点拆改项目提供全程服务。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组织专项督查并列入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市、县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实现全覆盖,全市乡镇街道以上政府和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政府部门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列入全市社会管理重点项目建设三年行动纲要。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推进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所所结对”,搭建矛盾化解、法制宣传等五大合作平台。深化公证机构绩效工资改革,强化监管自律。稳步推进司法鉴定进驻县区法律服务中心,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办案数分别增长8%、0.4%、18.1%、9.2%。
三、培育法治意识,推动法治建设不断深入
市两办出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意见》,完成沈家本纪念馆布展开馆,成功举办沈家本法律思想研讨会。精心打造长兴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中心、南浔法治景区等一批法治文化示範基地。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率为53.97%、50%,创建市级以上诚信守法企业17家。在主流媒体开设普法专栏8个,建立普法微博27个,拓展楼宇电视、城市大萤幕等普法新阵地,《德清老娘舅》、长兴《娘舅来了》、安吉《王义说法》等公益电视普法节目成为品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扎实开展,实施领导干部法治素质提升工程,邀请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为市委中心组作专题辅导,出台《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守则》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创办《领导干部学法参阅》,组织1065名县处级干部和3104名公务员完成学法用法考试。开展第二届学法用法“双十佳”评选,举办“中国梦?法治行”先进事迹报告会,市、县区领导干部浙江普法手机报实现全覆盖。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中国小校“法制四有”实施意见》,推动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流动人口法制教育,创建安吉县天子湖新居民法制学校等10 所流动人口法制示範学校。精心部署“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由市领导分别带队对各县区和110个市直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汇报,“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得到省督导组充分肯定。
四、做实法律援助,保障民众法律诉求应援尽援
深化法律援助格线化建设,全市已建各类援助站144个、联繫点1183个,看守所法律援助站实现全覆盖。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出台加强妇女、老年人、青少年法律援助实施意见,不断巩固“半小时法律援助圈”。深化法律援助进基层活动,强化援助中心视窗管理,实现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与政府阳光热线双轨运行,实行24小时接听,受到市纪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开展知名律师法律援助行系列活动,组织民工欠薪维权等专项行动,受理讨薪案件4505件,讨回欠薪4019.6万元。认真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在全省率先出台《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细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同财政制定完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刑事援助办案补贴由每件1000元提高到2200元。实行援助案件质量跟蹤管理,坚持每案回访,通过听庭、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办案督查,提升援助质量。累计受理援助案件6507件、同比增长115.5%,挽回损失6821.5万元,受援6744人次,增长48.3%。12348专线受理来电来访17485人次,增长11.2%。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推荐为全省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五、严格监所管理,监管场所保持安全稳定
扎实开展监所“教育质量年”活动,推进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和“平安监所”创建。湖州监狱全面落实“5+1+1”教育矫治,完善“两规範一日流程”管理模式,提升了教育改造水平。指导市劳教所组建“日常管理、转型发展、扩容迁建”三个工作组,在全省劳教转型改革中率先增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12月28日市劳教所顺利摘牌,实现平稳转型,整体扩容迁建工程顺利推进。截止12月,湖州监狱和市劳教所分别实现9年9个月和14年9个月安全无事故。
六、规範社区矫正,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社区矫正工作。建立矫正执法监督流程管控机制、案卷质量考评机制、重大执法活动审核机制以及评查制度,开展专项督查,查纠整改问题,提升执法质量。严格执行“日报告、日联繫、日巡查、日查办”,做到“月见其人、周闻其声、日知其蹤”,加强日常监管、教育矫治和安全稳控。落实专人开展网上巡查,对未请假外出、无故关机、人机分离等实施分级处遇,对违规人员作出警告处罚。德清县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机制,长兴县在全省率先实现执法岗位执法记录仪配备全覆盖,并将社区矫正纳入县三色预警体系,安吉县完善社区矫正指导员制度,吴兴区开展指纹报到考核试点,南浔区审前调查案件採信率达100%。
七、落实安置帮教,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安居乐业
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深化,先后制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意见》,与驻湖监所签订《监所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一体化协定书》,联合市妇联组成“帮教服务团”,开展“姐妹牵手,共创新生”帮教活动,建有安置基地45个、各县区均达5个以上。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率达98%,预释预解人员信息回执率100%。安置帮教做法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全市在册刑释解教人员**名,帮教率99%,安置率97%。
八、完善行业监管,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得到提升
指导县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党的组织、工作实现双覆盖,市律协党委及清溪、振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授予市级“党建强、发展强”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以“改进作风行风、严肃执业纪律、廉洁从业行为”为主题的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活动,评选优秀律师,举行公职律师新律师执业宣誓仪式。完成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协、司法行政部门办公、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了律师管理工作信息化和诚信建设。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第一批24人通过省厅核准,第二批50名完成岗前培训。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集中整顿规範专项行动,注销清理了15名不符合执业条件人员。
九、加强基层基础,服务功能得到完善
全市建有直属司法所71个,直属所覆盖率93.4%,工作人员331名,其中司法专项行政编制40名,司法所工作人员数、专编人员数分别比去年上升7.5%、31%。制定实施《直属司法所指导管理的意见》,开展全市优秀司法所长评选活动,继续推进星级规範化司法所创建工作,37个司法所被评为三星级以上,占48.7%。市局直属分局运行机制、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工作关係进一步理顺,直属工作成效得到显现。两级法律服务中心功能得到拓展,服务内容进一步规範,便民措施进一步完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有序实施,司法行政虚拟专网全部联通,科技信息化套用能力得到提升。
十、提升队伍素养,履职能力切实增强
以创先争优和“两看两比”活动为载体,以提升“五种能力”为目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阳光建设系列工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繫民众规定》,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狠抓正风肃纪工作,先后制定《作风效能问责实施细则》、《机关公务活动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若干规定》等,扎实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树形象”集中教育。圆满完成局机关和湖州监狱、市劳教所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民众满意率达100%。推荐市管副局级后备干部5名,局管后备干部6名,并分别落实上挂、下派、党校学习等措施,加快年轻干部培养。组织调研破难,局领导分别牵头完成7项攻坚克难和8项重点调研课题,其中《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健全助推科学发展长效机制》、《加强物业纠纷调处化解》等调研建议受到多名市领导批示肯定,成果得到转化。
转载请注明出处安可林文章网 » 2013年湖州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