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複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相关工作情况,本市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
一、简介
2013年,市教委认真执行《条例》和《规定》,紧密围绕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落实和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的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服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最佳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更好地体现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的实际成效,不断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同时,继续指导各区县教育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有序推进高校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本市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2004年5月1日《规定》施行以来,市教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领导小组,由市教委主任负责、秘书长分管。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并依託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市图书馆作为公共查阅点。2013年度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及相关工作实际支出为24万元。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修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档案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範运行。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準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作为密切关係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府工作部门,市教委2013年继续注重及时準确地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内容
1.继续做好档案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建立了5大类、43个专题、212个类目的政府信息查询系统。2013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占1.27%;规範性档案信息4条,占0.73%;规划计画类信息29条,占5.26%;业务类信息500条,占90.74%;其他类信息11条,占2%。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209.13万人次。
2.着力做好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设立了"2013年教育实事项目"专栏,面向公众主动提供"新建7所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为300所郊区初级中学更新、配齐实验室设施设备"、"完成300所中国小校园直饮水工程建设"、"新增30所幼稚园"和"扶持70所老年学校开展标準化建设"等5项2013年市政府实事项目的情况介绍、实施机构、最新进展、项目计画、相关政策、问题解答,同时设立历年教育实事项目回顾等相关栏目,主动公开相关信息104条;围绕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以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民办教育等专项规划,在"全面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专栏主动发布非公文类政府信息95条,全面展示本市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民办教育等五大类教育贯彻落实规划纲要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3.规範做好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市教委研究建立了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市教委联合製作公文的过程中,注重沟通协调,遵循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公开属性及公开主体。2013年,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共制发党政合署档案22件,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档案4件,市教委严格遵循党委授权的原则,按规範流程予以公开。
4.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教委向社会主动公开了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2012年部门决算信息和201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2012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同时,市教委继续做好14项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全面了解相关信息。
5.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是教育服务公众、联繫千家万户的重点所在,为继续做好"阳光工程",针对高招、中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市教委在公布政策档案后,配套提供相关的政策解读255条,帮助公众更加全面、正确的理解相关政策。同时,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了"中考热线"、"高考热线"、"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学校招生"等10个与招生考试工作相关的专题栏目,配套提供网上公示、相关政策、政策解读、信息快递、专家访谈、谘询服务等信息,集中为公众提供系统完整的招生考试信息服务。
6.最佳化英文专栏的信息公开。2013年,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英文版更新公开了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学校外籍学生(包括各高校留学生)统计数据和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相关统计数据。同时,在"上海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指南"专栏向社会公众公开了本市20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7所外籍学生补习学校和5所本市学校国际部的办学概况、批准开办时间、校址、招生範围、收费标準、招生谘询电话以及校长和招生工作主管等方面的信息,为外籍人员子女在上海就读就学提供了便利的服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目前,市教委主要通过四条渠道发布信息:一是优先在"上海教育"网站予以及时发布;二是开通专线电话、传真电话、信函和现场接待,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三是依託上海图书馆和上海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查阅服务中心,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四是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针对虚假、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条例》的规定,市教委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规範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覆。
(一)申请情况
2013年市教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网上申请17件、信函申请11件,均已答覆完毕。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政策类信息申请约占15%、统计类信息申请约占9%,财政信息申请约占6%,业务活动类信息申请约占70%。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覆的33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0件,占总数的61%,主要包括中国小教学用书目录、特殊教育学校基本情况、促进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要举措和方针、中国小教师增加10%工资标準规定、上海高校来华留学生人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设立民办托幼机构政策、市教委同意设立国际学校的政策规定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6%,主要涉及2012年部门财政决算数等相关财政信息资料、市教委开展高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未提供公开的11件,其中,"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申请总数的6%;"非本机关职责许可权範围"的8件,占申请总数的24%;"过程中信息不予公开"的1件,占申请总数的3%。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上海市教委201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複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3年度市教委无信息公开行政複议;发生行政诉讼2件,法院判定支持,未被确认违法或撤销。
五、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相关工作情况
2013年,上海市教委结合重点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创新完善政务服务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教育公共服务,进一步注重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不断促进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政务服务建设不断完善
1.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公开工作。根据市审改办要求,2013年,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调整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要素,公开了适用範围、事项名称和代码、办理依据、审批条件、审批数量、申请材料、审批期限、收费依据及标準、申请人权利和义务、谘询途径、投诉渠道、办理方式和流程图等信息。在市教委所属的19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已有16项实现了网上办理(其余3项行政审批事项在调整过程中,将待市审改办最终确认后实现网上办理)。市教委还在行政审批网上办理过程中设立了网上预审系统,对每个审批环节提供填写说明,设定了状态查询功能,便于审批对象实时了解事项办理进度。
2.梳理、调整教育公共服务事项。为加强网站便民服务功能,市教委整合直属机构网站12项服务资源,逐项公布了办事须知并提供表格下载。
3.建立了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信息查询系统。为加强对民办教育市场的规範管理,切实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市教委在上海教育网站建立了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信息查询系统,向社会和公众提供20所民办高校、301所民办中国小、607所民办幼稚园(早教机构)和1227所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校长、学校类型、办学内容、主管部门、有效期限等办学许可证信息。
4.开通了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
(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机构和项目查询系统。为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过程管理,市教委建立了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机构和项目查询系统,向社会和公众提供32个合作办学机构和170个合作办学项目的机构名称、机构属性、机构住所、机构主要行政负责人、合作办学者、中方法定代表人、办学层次和类别、学制、许可证编号、审批机关等信息,为公众选择中外合作办学提供了信息服务。
(二)互动交流工作有序推行
1.继续开展领导参与的线上访谈工作。2013年5月,市教委相关领导通过"中国上海"入口网站与公众进行视频线上访谈,就中招、义务教育阶段、幼稚园招生政策在中国上海入口网站与广大网友进行了线上访谈,解读了相关政策和操作程式,受到了考生家长的欢迎。2013年2月和8月,市教委相关领导通过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接听电话20余个,解答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并现场受理教育违规收费的投诉。
2.完善《教育坊》栏目建设。通过"教育坊"专栏,由市教委相关处室负责人用撰文的形式就重点工作的推进和社会关注的教育问题与社会公众进行网上沟通交流,进一步拓宽了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的渠道,成为市教委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中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重要网路载体。2013年度《教育坊》专栏已开展11期,内容涉及上海科技大学建设、上海开放大学建设、"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试点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託管理、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等。
3.加强"上海教育"微博的信息发布及舆情应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运营维护,由市教卫工作党委主办的"上海教育"微博已拥有冬粉13万余人,发布微博6200余条,发布政务类信息660余条,收到网友评论3.2万余条,被网友@41万余次,处理网友各类提问1120条。为了更好的实现信息共享,市教委将上海教育网站上网的政府信息第一时间传递给政务微博,同时採用了新浪微博官方技术平台提供的数据接口实现微博数据的抓取,实现微博信息与网站信息的对接,完成上海教育入口网站引入政务微博的内容,并在网站上建立了"微博精选"栏目。
4.原有的网上互动形式继续发挥积极作用。2013年市教委通过网上公示、问卷调查、教育大家谈等原有的网上交流互动形式开展交流互动总计46项,浏览和参与者达11.9万人次。受理、回复公众的网上谘询3892件,在网上公开回复民众来信213件。
六、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市教委在加强本部门自身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区县教育局和本市高等学校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构建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
(一)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化。2013年,市教委指导区县教育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一年度评议的基础上,针对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召开了专题培训会,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认真开展整改。同时,2013年底,市教委对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在区县自查、现场测评外,首次引入"第三方测评"的方式,更加客观分析各区县教育局政府网站存在的问题,有针对地採取有效措施加强指导。
(二)规範有序推进高校信息公开。2013年3月,市教委通过对上海高校开展信息公开评议,这也是全国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域的首次尝试。在此评议基础上,市教委于2013年12月召开了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要求各高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理顺机制、配强队伍、保障工作经费,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规範有序开展。 2013年10-12月,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规範高校信息公开年报的编制及发布,并藉此重点推进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的公开,不断提升公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市教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和存量信息的梳理需要继续深入;二是教育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还不平衡,对委属事业单位的指导力度还需要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还需加大。2014年,市教委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45号)要求,密切联繫民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範化,及时、準确、全面公开民众普遍关心、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一)继续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加强存量信息的梳理、公开工作。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市教委1995年至2000年制发的档案进行梳理并公开,重点做好与民生相关的规範性、政策性档案的公开、审核工作。
2.加强民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就招生考试、教育收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等热点问题,结合政策制定和发布,探索建立相应的互动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社会期望。
(二)继续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1.加大委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针对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如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学生事务中心、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等,开展专项调研,结合委属单位的职能和工作实际,研究形成对委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机关业务指导和监管的工作力度。
2.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和市政府要求,指导高校和区县教育局加大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各类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画、录取结果、谘询申诉渠道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示力度,切实打造招生"阳光工程"。指导高校加大财务信息公开力度,研究制定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方案,推动高校公开预算决算信息,推动高校联动公开财政教育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等信息,不断提升高校办学和管理的透明度。
八、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以下指标统计範围为市教委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数据。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51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551 |
新增行政规範性档案数 | 条 | 4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117 |
本年度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3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5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17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1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覆总数 | 条 | 33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2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2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2 |
5.“非本机关职责许可权範围”数 | 条 | 8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複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1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1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0 |
附表三谘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3 |
网上谘询数 | 人次 | 3274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686 |
谘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1494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209.13万 |
附表四複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複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複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2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複製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3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24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24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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