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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矿山救护总队

江西省矿山救护总队

江西省矿山救护总队

2011年1月1日成立运行的江西省矿山救护总队,位于赣西中心位置的新余市,是一个集安全信息、救援培训、应急指挥为一体的救援培训、调度指挥中心,是江西省最大的应急救援基地,并将挤身全国先进救援基地行列。

基本介绍

  • 成立时间:2011年1月1日
  • 位于:新余市

总队介绍

江西省矿山救护总队是整合了萍矿救护大队、丰矿救护大队、乐矿救护大队、新余6支驻矿救护队的人员和救护装备资源组建的。编制为439人,下设4个大队,18箇中队,其中党员有118人,并按照国家一级矿山救护队资质标準配备了气体化验车、指挥车、装备车、生命探测仪、高倍数泡沫灭火机、热成像仪、演习巷道设施、正压氧气呼吸器、携带型自动苏生器等一批现代化的救援装备,是一支装备优良、训练有素、功能完善的应急救援队伍。

分队介绍

萍矿救护大队

2009年被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为江西煤矿救护培训基地,是全国三大小队长培训中心之一。

丰矿救护大队

1990年被原煤炭部命名为“中国煤炭军事化矿山救护队江西基地”, 2010年9月被认定为国家一级资质矿山救护队,是江西省唯一一支获一级资质的救护队伍。

乐矿救护大队

2005年经国家安监总局批准,在该队设立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江西铜业矿山救援基地,同时江西省政府在该队设立江西省非煤矿山救护基地,2010年被国家安监总局确定为14个国家区域救援队之一。

总队管理

江西省矿山救护总队按照集中指挥、分片驻防、集中轮训、分散履职、集中调遣、分级把关的原则运行,对下属4个大队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资质、统一协调,救援範围覆盖了全省矿山企业,已向非煤矿山延伸,将向危险化学品领域拓展。

主要职能

其主要职能除担负矿井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不定期对全省煤矿进行安全抽查,定期进行安全预防检查外,还将承担社会职能——处置社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任务,是一支预防、督察、应急为主的抢险救援队伍。下属4个大队曾多次成功处理了各类井下灾害事故和地面火灾事故,先后出动人员到广西、广东、河南、湖北、贵州、湖南、福建、江西南昌老福山地下商场等省内外进行外援救灾,并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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