濬县统计局
负责政务信息、文秘事务、档案管理、会议组织、信访等工作;管理机关后勤工作;监督管理机关的国有资产;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纪检、劳动工资;掌握全县统计人员的基本情况;负责全县统计干部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机关内设机构
统计制度法规股: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监督检查统计各项调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拟订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协调、制订全县各项统计调查制度;组织指导县直部门和基层的统计业务工作。
综合平衡统计股: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计算国民经济核算综合指标数据(地区生产总值);建立健全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预警和综合分析研究;整理并提供全县及各乡镇的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县基本单位清查,并更新和管理单位名录库。
社会人口统计股:负责人口就业、劳动工资、社会、科技、行政事业及服务企业等统计调查工作;贯彻实施年度人口变动情况和城镇化调查工作;做好年度人口数据的测算、评估和对外公布。
企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和运输、邮电企业统计调查及能源统计调查制度;负责贯彻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对外经济贸易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外经外贸统计调查制度;负责贯彻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农村规模以上投资统计调查制度。
濬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国家城市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制度;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我县的城市住户、物价调查和工业品出厂价调查。
濬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制定的统计计画,制订全县性的农村统计规章和调查计画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乡镇及涉农部门的农村统计调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农村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组织实施农村住户、农产量、畜牧业、农村社会基本情况、第一产业核算及其他农村统计调查等方案。
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计画,研究拟定全县统计工作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定和完善适合本县的统计标準;指导部门统计工作;负责全县统计调查项目的组织管理,审查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画、调查方案。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谘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资料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实施各镇、街道、各部门统计数据网路的基本标準和运行规则。
(六)组织指导本县各镇、街道、各部门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对本县统计机构干部和镇、街道统计员进行考核与奖励。
(七)承办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统计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单位领导
局长:刘韶琳
副局长:寿好然、李保山、左清枝
纪检组长:胡宗秀
城调队长:张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