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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总工会

深圳市总工会

深圳市总工会

深圳市总工会(简称市总工会)是市委领导下的由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民众组织,是党联繫职工民众的桥樑和纽带。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深圳市总工会
  • 所在地区:深圳市
  • 简称:市总工会
  • 单位属性:事业单位
  • 主席:高振怀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工运理论政策,制定工作任务、计画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贯彻执行全国、省和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围绕职工合法全意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设计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立法工作和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
(四)依法调解劳动争议,参与劳动争议仲裁,为职工提供法律谘询、法律援助,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提高女职工的自身素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开展“送温暖”活动,做好睏难职工解困济难工作。
(五)调查研究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
(六)研究指导我市各级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本市新建企业、新社会组织的工会组建,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契约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和完善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管理。
(七)指导基层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劳动关係三方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八)协助各级党委和政府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九)按许可权管理工会系统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规划组织全市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与下一级党委协商推荐并协助管理其同级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市总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十)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实施民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指导各级工会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自学成才等活动;组织指导职工技术运动会;组织、管理劳动模範、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
(十一)按有关规定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的巨观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工会的国际联络工作,广泛发展深圳市工会与各国工会组织及港澳台工会的友好关係,开展职工对外交流活动;承担工会系统的外事接待任务。
(十三)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

乔家华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主持市总工会全面工作。
王同信 - 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正局) 协助乔家华同志负责市总工会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工作。
张素芬 -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兼任机关党委书记、分管生活保障和女职工部、财务部、市财贸金融工会、市建设工会工作。
冯艳玲 -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分管生产保护部、市工交工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第三职业技术学校(职工继续教育学院)工作。
何少驹 - 经费审查委员会专职主任(副局) 分管基层组织建设部、法律和经费审查工作部、市工人文化宫、众业经济发展中心工作。
李 滔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总工会副主席(兼职)
胡国斌 - 市国资委副主任,市总工会副主席(兼职)
李少梅 - 巡视员

机构设定

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教育部
基层组织建设部
法律和经费审查工作部
生产保护部
生活保障和女职工部
财务部

产业工会

深圳市工交工会
深圳市建设工会
深圳市财贸金融工会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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