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
常年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依法接受公司、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自然人或其他法人、其他组织的聘请,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的专业技能为聘请方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是律师,其他人不得担任法律顾问。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常年法律顾问
- 担任人:律师
- 类型:公司、政府及军队常年法律顾问
- 聘请人:公司、政府、军队或个人
介绍
哪些人可以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呢?
聘请法律顾问,既可以是公司、企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是事业组织,社会团体;还可以是政府机关、军队;还可以是个人。
业务範围
法律顾问的业务範围一般包括:
1 、为聘方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提供法律谘询;
2 、为聘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 、为聘方经营管理决策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依法进行论证;
4 、协助聘方开展宣传教育,运用法律手段加强企业管理;
5 、应邀为聘方的有关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进行见证;
6 、向聘方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7 、代聘方发布有关的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
8 、接受聘方委託,对有关企业或项目进行资信或可行性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9 、代办企业工商登记等法律事务;
10 、参与聘方的经济契约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意见,準备或审核所需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
11 、参与处理聘方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12 、优先接受聘方委託,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聘方的合法权益。
现在很多企业和个人都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尤其是大企业。只不过,实际上有不少企业可能只是把法律顾问当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只有在发生严重债务纠纷或者诉讼的时候,才想到他,甚至在签订经济契约的时候,法律顾问的作用都被忽略了。对于这一点,从事十多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夏学义律师深有体会,夏学义律师担任了一百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其中有些企业就没有能够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来为本企业的良好发展而服务,这些企业往往都是在纠纷发生后才想到律师,他们只是将律师当作“灭火员”。
事实上,除了讨债和打官司以外,一名优秀的律师成为你的法律顾问后,能够为个人和企业做的事情还有很多,而且其中大部分工作对一家企业的发展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假如你正在经营着一家企业,不妨考虑一下,以下很多方面的工作,都是可以让你的法律顾问来做的,或者至少应该让他参与进来。比如说:企业的筹建、开业、歇业、变更经营範围和注册资金等等工商登记手续;专利、贷款、税金减免、商标注册、产品生产和商品进出口许可证等申请、申报、申领手续;财产投保、交付保险金、转移保险代理权、请求保险赔偿金;财产租赁、抵押、赠与、信託、寄售;股票、债券的发行、认购;土地使用权、智慧财产权及股权的有偿转让;房地产及大型资产的拍卖和商品代购;建筑工程承包、企业承包、租赁经营等投标、招标事务;企业的破产清算、兼併、收购、出售和企业资产重组;经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各类契约和章程的审查;市场、商品信息及企业资信的调查;起草、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法律建议书;参加经济协作、经济契约、联营谈判、签约等活动;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场合等某项法律事件或法律行为发表声明。
分类
常年法律顾问一般按照聘用主体分类,可以分为:公司、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军队常年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
同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契约.
契约範文
来源: 日期:2012-07-3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010—
传真:010—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契约,共
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範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谘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契约、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託,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档案;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範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範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智慧财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併、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档案资料后,及时完成委託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谘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档案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档案、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繫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档案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繫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5、甲方有责任对委託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每个契约年度为甲方工作 个小时。甲方委託事务不足小时数的,视为乙方律师完成了工作量;甲方委託事务超过小时数的,超出部分减按每小时 元人民币计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 元人民币。自本契约生效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人民币; 年 月 日之前再支付 元人民币。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託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託代理契约,乙方应优惠收费。
本契约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託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複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徵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契约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契约。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契约: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契约:
1、甲方的委託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契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契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约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或者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契约的生效
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契约的期限
本契约的期限为 年。
契约期满前 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契约。契约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小时费标準按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契约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档案、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工作内容
1 、当好法律参谋,防範、化解法律风险,建立法律档案档案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
2 、对客户业务经营上及管理上的所有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和帮助;
3、起草、审核、修改各类法律档案,如协定、契约、章程、项目建议书、商务信函等;
4、参与或跟蹤客户的重要经济活动;
5、为诉讼、仲裁案件提供策划或法律谘询服务,代理出庭诉讼或仲裁;
6、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律师见证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档案;
7、信用调查,对公司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法律地位、真实身份、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
8、为客户寻找、介绍合资、合作伙伴或投资人,寻找、介绍项目或提供相关信息;
9、定期上门服务;
10、提供信用帐户服务,进行资金监管;
11、完善或建立客户内部规章制度及运作机制;
12、重大事务团队服务。
法律顾问工作内容细述如下:
一、日常法律谘询
1.法律谘询的定义:
分析公司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法律疑问,对问题本身性质做出区分,在法律专业领域内予以解答。
2.法律谘询的作用:
日常法律谘询在解决公司遇到的问题时,具有及时性和预防性,有利于防微杜渐,避免因发生严重的问题而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从而丧失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尤其针对公司的销售部门,我们可以提供前瞻性的法律谘询,使其更好的管理其销售协定,建立有效的内部工作框架,儘量减少应收款项难以回收的问题。因此谘询功能的良好运用,有利于公司将问题在萌芽状态或者为解决纠纷做好準备工作。
二、建立整套契约体系
1、了解公司制定契约的目的以及具体要求:
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结合公司的运营需要,了解公司经营行为的目的,分析预测潜在风险,协同公司设计业务运营流,对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上各方的权利义务进明确,为公司建立一整套契约体系进行规範,以使公司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契约文本:
根据已经确定的契约制定方案,依据该契约涉及的法律法规,制定契约文本的具体条款,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及可操作性,体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三、专项法律意见
1.对于法律意见的定义:
专项法律意见是专职律师针对具体的法律问题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分析、判断,出具的关于该问题的法律风险,法律后果及应对措施的书面法律档案。
2.出具专项法律意见的情形:
(1)根据公司谘询法律事务的具体情况,以及该项事务的複杂性和重要性,经本所律师共同讨论后,出具有可行性的书面法律建议;
(2)根据本所在主动回访过程中发现的,将会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的操作行为,及时指出并视情况严重性出具针对性的书面法律意见,帮助公司杜绝潜在风险。
四、处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1.对公司与客户发生纠纷性质的判定:
通过对产生纠纷的整个过程进行了解及分析,确定对方的行为属于恶意还是善意,向公司提交正确有效的应对方案。
2.依据纠纷性质的不同做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1)如果对方的行为属于善意,只是针对具体的交易活动中某些环节而产生异议的话,则在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利用公司律师的身份争取以非诉讼的方式合法、合理、高效的解决纠纷;
(2)如果对方的行为属于恶意欺骗的性质,我们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有效的防範措施,并且根据事态的发展做好诉讼的準备和证据的蒐集,便于将来通过诉讼方式帮助公司争取最大的利益。
五、参与商业谈判
1、参与商业谈判的方式:
(1)直接参与:能参与谈判的全过程,对于不利于公司的条款或因素及时採取应对措施,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巨大损失;
(2)间接参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幕后支持,避免因直接参与洽谈而给对方带来心理上的防範,导致不利于该合作项目的因素产生。
2、参与商业谈判的作用:
促使商业谈判的成功,保证重大项目的契约条款合法有效,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时,在该契约的实际履行过程中,律师作为全过程的参与者可以起到监督和保障执行的作用。
六、提供法律培训
1、针对公司不同的职能部门,结合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範围,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
2、提高全体部门员工的法律意识,了解自身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存在的风险,规範日常的经营行为。避免企业的员工因为不熟悉相关法律而丧失警惕性,从而导致工作上的失误,为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或重大经济损失。
七、资信调查
在公司与另一方签订契约前,通过调查对方的资产情况、公司运营情况以及以往的交易信用,向公司提交对方的信用评定,评估对方从事商业活动的能力,分析具体业务的风险性。
八、劳动争议解决
1.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1)律师代表公司参与处理与员工间的劳资纠纷、福利待遇纠纷、工伤赔偿纠纷、解除劳动关係纠纷等的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式;
(2)由律师来沟通劳资双方达成共识,採用非诉讼方式、非仲裁方式快速解决劳动争议,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
2.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性:解决时间的长短及结果的好坏对于公司的影响力是不同的。劳动争议如果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有利于增强公司内部员工的稳定性以及凝聚力。反之,则会激化矛盾,破坏公司内部的稳定甚至让竞争对手有机可乘,导致经济上的重大损失。
九、契约及应收帐款管理
对契约的订立、履行状况形成文字记录并归档管理,督促财务部门对应收帐款进行及时清理,确保各项经济契约能如约履行,避免因时效丧失等原因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
十、协助建立公司管理制度
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合理的设定公司的所有权,规划股权结构;结合公司业务特点,设计公司结构,建立智慧财产权、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制度,使公司的结构具有竞争上的组织优势。
十一、协助处理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各种事宜
利用律师的专业知识和权利,以维护公司利益为目标,协助其与工商、税务、公安等行政机关交涉,处理解决各种事宜。
十二、律师见证
1.律师见证的定义: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根据委託人的委託,对一定範围内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证明,如: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外贸契约的订立、董事会的重大决议等。
2.见证的具体步骤:
(1)首先详细了解当事人之间的委託事项,确定该事项的法律关係以及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2)审核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资料;
(3)对委託人的委託事项进行全程见证;
(4)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见证书。
十三、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活动
十四、其他相关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