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定
万宁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定是由万宁市民政局受理。
事项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定(城乡居民、农村居民)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条件
城乡居民: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準的;家庭收入等其他证明材料; 农村居民: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準的;
申请材料
城乡居民: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收入等其他证明材料
农村居民: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收入等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海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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