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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民政局

宜城市民政局

一、机构基本信息

(一)机构名称:宜城市民政局

(二)办公地点: 宜城市农工街丁家巷8号

(三)职能配置(三定方案):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画,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

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抚安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优抚安置地方规範性档案,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役军人等人员的伤残评定的审核报批,负责承办烈士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指导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办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宜城市民政局
  • 类别:政府机构
  • 内容:介绍宜城市民政局
  • 地点: 宜城市农工街丁家巷8号

机构简介

一、机构基本信息
(一)机构名称:宜城市民政局
(二)办公地点:宜城市农工街丁家巷8号
(三)职能配置(三定方案):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画,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
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抚安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优抚安置地方规範性档案,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役军人等人员的伤残评定的审核报批,负责承办烈士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指导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办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军休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办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六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和措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七拟订行政区划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市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指导全市地名标誌、街、路、巷及门牌号码的设定和管理,负责市内标準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八指导全市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全市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拟定社区建设办法,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民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民政财务、国有资财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各镇(办事处、区)老区扶持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领导名录、分工
温红卫 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鲁文杰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主持日常工作,分管人事、党务、社会组织管理、福彩发行和招商引资工作,联繫板桥店镇;
赵晓东 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基层政权建设(含地名区划)、优抚、安置工作,联繫市光荣院、雷河镇、大雁工业园区;
段选方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抓好招商引资工作,联繫襄阳市天佐农牧有限公司、刘猴镇;
汪宗元 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扶贫工作,联繫市军休所、王集镇;
张晓坤 党委委员、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分管老龄、福利公司破产后续工作,联繫市烈士陵园、郑集镇;
程天山 党委委员、城乡社会救助局局长,分管城乡社会救助、农救、慈善工作,联繫南营办事处;
刘贤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机关、规财、老干部工作,联繫市福利院、小河镇;
何静 工会主任,分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含婚姻登记)、工会、计生、共青团、妇委会工作,联繫市殡仪馆、流水镇;
沈传玲 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协管老龄工作,联繫孔湾镇;
王翠玲 副主任科员,协管基层政权建设(含地名区划)、优抚、安置工作,联繫市光荣院。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工作;承办相关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承担机关有关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複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电话:4212263。
(二)优抚科(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待抚恤的政策法规;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役军人等人员的伤残评定的审核报批;承办烈士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负责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办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基层开展拥军优属;参与协调、调研复员退伍军人的有关工作。
三)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市人民政府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法规和政策;拟订地方性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法;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协调处理复员退伍军人突出信访问题。
(四)救灾救济科(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救灾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灾情组织核查和统一发布工作;承办救灾款物申请、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指导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承办国内外对市政府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工作;拟订减灾规划,承办市减灾委员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五)基层政权建设科(区划地名科)
拟订城乡基层民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办法;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村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办法;承办市内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及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等审核、报批事宜;组织指导村地名管理和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村级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划与地名信息的发布;负责全市地名标誌、街、路、巷及门牌号码的设定和管理。
(六)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行政服务科)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参与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婚姻、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工作;承担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市际和跨区域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综合协调驻行政服务中心视窗工作。
(七)规划财务科
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民政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民政事业经费下拨使用;负责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八)民间组织管理科
负责全市社团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取缔非法民间组织;研究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九)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拟订民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办法和职业规範,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民政社会工作人才的宣传、表彰;承担局党委及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老龄工作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全市老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贯彻落实《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负责为全市老年人办理《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老年人的优待服务工作;协调处理全市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全市老龄问题的理论研究、学术信息交流及成果的推广套用工作,总结推广老龄工作经验;负责尊老、敬老、爱老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老人节”活动,引导老同志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六)、下属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宜城市城乡社会救助局工作职责
制定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农村特困户救助、农村五保及福利院建设和管理的发展规划,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分配中央、省、襄阳市下拔的和市本级财政安排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农村特困救助、五保供养及福利院建设和管理资金,并检查、监督保障对象的申报、审批和资金髮放等各项管理工作;建立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农村特困救助和五保供养制度的动态管理机制,组织实施动态管理年检年审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建立和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灾民救助等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宜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画,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老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考察、论证、筛选、审定扶贫信贷开发项目、财政扶贫项目,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立项,向上级部门申报并争取扶持资金,并做好项目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老区建设项目的考察、论证、筛选,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立项,向上级部门申报并争取扶持资金,并做好项目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的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分析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状况,深入老区贫困地区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宜城市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彩票发行、筹集社会福利资金;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宣传活动,呼吁社会各界关心社会福利事业;制定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的规划和方法;组织、实施全市电脑福利彩票、“中福线上”等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协助政府资助兴办社会福利项目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办公电话:4221013
(四)宜城市婚姻登记处工作职责:
大力宣传婚姻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依法为服务对象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撤销受胁迫婚姻。
(五)宜城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工作职责:
革命烈士褒扬、革命烈士建筑物管理。
(六)宜城市社会福利院工作职责:
收养和管理“三无”老人、自费代养老人;提供食宿、生活起居、文化娱乐等服务设施;按照民政部颁布的行业标準《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範》进行服务。
(七)宜城市殡仪馆(公墓管理所、殡葬管理所)工作职责:
宣传殡葬管理政策法规,革除遗体土葬等丧葬陋习,积极倡导遗体火化、文明节俭办丧事的良好社会风尚;清理、查处遗体土葬等违规丧葬行为,依法打击封建迷信丧葬活动;积极为广大民众提供遗体运输、冷冻、整容化妆、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装殓、骨灰暂存及丧葬用品销售等全方位的丧葬服务;负责全市经营性公墓(跑马山公墓)的建设、开发、销售、管理,为民众提供骨灰安葬等系列化服务,满足民众安葬亲人骨灰的各种丧葬消费需求;负责全市违规建设公墓的清理、查处和依法管理。
(八)宜城市光荣院职责:
收养和管理孤老烈属、孤老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按照民政部颁布的《光荣院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文明光荣院标準》和《湖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进行服务。
(九)宜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职责:
按照党和政府关于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使他们心情愉快、发挥余热、安度晚年。

单位地址

地址:丁家巷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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