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将原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体划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阿拉善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形成: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直属机构:就业局医保中心社保局
- 职责调整: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等8项
职能介绍
职责调整
(二)取消已由阿左旗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製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四)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五)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全旗统一规範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六)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七)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社会保障监察和协调农牧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八)将旗卫生局承担的老干部药费报销和管理职责划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全旗相关规範性档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範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旗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全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旗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行政审批事宜。
(五)负责全旗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製度;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引智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画,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旗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旗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本旗劳动关係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係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受理人事和劳动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事和劳动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承办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科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室
公务员与人事监察管理室(人才交流中心)
劳动保障监察室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室(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社会保险室
劳动工资室(旗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
直属机构
就业局
医保中心
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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