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5广西钦州运钞车起火事件
2015年4月15日上午11时,一辆运钞车途径广西六钦高速久隆收费站约1公里处时突然起火。
事故简介
押运人员称曾试图用车载灭火器扑火,不料灭火器已过期失效。
紧急扑救
当天中午11时许,钦州交警部门接到报警称:“有一辆押钞车在六景高速公路116KM+850M处起火燃烧,请求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钦州特勤大队立即组织民警与协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民警来到事故现场看见车辆火势猛烈,被烧得面目全非。由于风力过大,火苗烧至旁边的桉树林,经过民警与消防官兵一个多小时的紧张扑救,火势终于得以控制。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起因
车上押运公司人员称,当时他们行驶到事发路段时,车头突然窜出火苗,司机用车载灭火器扑救,不料灭火器已过期失效,于是他们马上将车内的11箱钞票进行转移。在转移过程中,由于风势太大,而且车上五名安保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大火很快便引燃了放在一旁的钞票箱和灌木丛,风涨火势,大火很快便扩散致附近的山上,引发熊熊山火。11时45分左右,消防人员赶到现场救援时,起火车辆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现场浓烟滚滚,风势较大,汽车的车身冒出1米多高的火苗,着火车辆旁还存有刚燃烧的大量现金。贵港市金盾保全押运有限公司当天押运途中,有胶质箱子也有铁质箱子。
烧毁人民币
押运公司押运的人民币67.5万元被烧,16日,贵港金盾公司已经把未完全被烧毁的残损人民币拿到当地银行兑换,换回30万元。
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事故发生后,该公司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16日已经与贵港市金盾保全押运有限公司投保的广西北部湾保险公司达成赔偿协定,被烧的人民币,保险公司将在三日内全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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