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笼民(香港的社会现象)
香港人口稠密,众多老弱的贫苦者聚居在人口密度极大的旧楼床位(他们称之为男人公寓),各以铁丝网围住,俗称“笼屋”。刑满释放的青年毛仔入住笼屋成为“笼民”,因业主要收回旧楼,众笼民向议员求助。徐、周两议员力争取竞选资本应允帮助。受僱于业主公司的徐议员以厚利拉拢毛仔,骗得大半数笼民签名,企图让他们自动迁出。毛仔感到此举愧对众人,又将名单偷回。强行清拆之日,消防员和警察闯入笼屋,把自锁笼内的笼民强行拉走。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笼民
- 製片地区:香港
- 对白语言:国语
- 色彩:彩色
定义
根据香港的条例,一个单位内有12个床位或以上租户,并且共享厨房和厕所的,就称为床位寓所,俗称“笼屋”。而“笼屋”中的住户,则被称为“笼民”。
生活状况
印象中的香港是高楼林立,灯红酒绿的,是一个富有的城市,香港人的收入普遍都很高,一个普通的扫大街的工人工资都在8000以上.等你了解了香港的笼屋,你会看到,香港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在香港的繁荣背后,有那幺一簇人的生存状态。“笼屋”就是香港“贫民窟”的一个居住形式。

一个床位就是一个家,可以上锁,甚至在上面做饭。有的人在这样的“笼子”里一住就是40多年。
不过,从香港笼屋我们可以更深刻地了解到勤劳致富的道理,就算经济再发达,社会制度再好,社会福利再优越,你不努力,同样要过苦日子.这些住在笼屋的,基本上都是靠拿政府综援过活的,哪怕你去扫大街也不至于"一个床位就是一个家",还住上几十年吧。
解决办法
1978
香港自1978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计画,是为协助中低收入阶层安居而设立廉价公营房屋,限制条件严格,类似内地的经济适用房。但这里居住的笼民其经济能力根本无法负担政府的廉价公营房。
香港的一些旧式和面积较大的楼宇可能会被分隔成细小有独立厨厕的租住套房单位做分租或出售。根据其现行《建筑物条例》,如建筑工作(包括分间套房)会影响楼宇结构或防火安全设施等,必须得到建筑事务监督的事先同意,才可进行工程。如屋宇署收到有关投诉,会展开调查及採取适当行动。
1991
香港于1991年制定《旅馆业条例》,透过发牌制度以监管旅馆及同类型馆舍的消防及楼宇结构安全和卫生。根据《旅馆业条例》,"旅馆"是指任何处所,其占用人或租客在他提供的住宿範围内,向光临该处所的人士提供收费的住宿地方,出租时间少于连续28天。如果租期为连续28天或以上出租,则其建筑结构、防火安全及环境卫生,将会与其他自住或出租的住处所一样受到《建筑物条例》所监管。
1994
香港在1994年还制定了《床位寓所条例》,床位寓所是指有12个或以上根据租用协定出租住宿床位的居住单位。根据法例,在决定任何居住单位是否床位寓所时,无须理会该居住单位内是否有任何间隔存在。因此无论居住单位是否已被改作"板间房"或"套房",只要物业内设定有12个或以上供单人住宿的楼面空间、床、框架式床铺或其他类型的睡用设施,该单位都属于《床位寓所条例》的管制範围内。
1998
香港政府从1998年开始实施《床位寓所条例》,改善并减少“笼屋”。据政府数字,目前有近千人居住在“笼屋”中,而社会福利组织则称,居住在“笼屋”的人数不少于四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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