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
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工农业建设各方面的需要,经济合理地开发利用地下水。开发的规模必须与地下水资源的特点相适应,一般的情况下多年平均开採量不应超过多年平均补给量,但可允许丰、平、枯水年之间调节使用;局部地段的地下水开採量过大,可能造成地下水位的多年持续下降,但在制订开採方案时应当加以论证(若干年地下水位可能达到的最大深度,是否可採取人工补给措施等)。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
- 外文名:program of rational develop and utilizingof groundwater
- 学科:水文地质学
- 套用:地下水的开採
释文:地下水的具体开採方式应符合当地的水文地质特点,包括集水建筑物的类型和配置、单井质量标準和效益等,浅层水井和深层水井的搭配,淡水和微鹹水的混合利用等。近年来开展的人工补给地下水、“抽鹹补淡”等工作也属于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的範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