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兴安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是兴安县人民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兴安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 地区:兴安县
- 性质:政府机构
- 职能:负责全县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工作
机构职能
兴安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机构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水库移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县人民政府委託,起草全县水库移民安置与开发规划草案,对全县水库移民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实施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3、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
4、负责组织编制与实施全县各种类型水库移民年度投资计画。
5、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6、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新建和除险加固工程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7、负责全县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干部培训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人事、信息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以及移民民众来信来访登记工作。
2、政策法规股
负责组织宣传水库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培训规划的组织实施及移民干部的培训工作。
3、安置和后期扶持股
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年度计画和后期扶持规划的编报以及后期扶持项目的申请和实施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协调等工作。
4、计画财务处
负责全县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工作,协调、落实移民资金;负责移民资金使用计画编报及移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移民统计等工作。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人事、信息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以及移民民众来信来访登记工作。
2、政策法规股
负责组织宣传水库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培训规划的组织实施及移民干部的培训工作。
3、安置和后期扶持股
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年度计画和后期扶持规划的编报以及后期扶持项目的申请和实施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协调等工作。
4、计画财务处
负责全县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工作,协调、落实移民资金;负责移民资金使用计画编报及移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移民统计等工作。
地址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兴桂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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