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4年白龙江金矿特大血案
1994年,广元青川白龙江流域兴起淘金潮,为争夺地盘,两团伙持火药枪,自製炸药包等进行武装械斗,造成19人死亡、15人失蹤,血案惊动国务院、公安部。
案后审判
曾造成18人死亡、16人失蹤的1994年白龙江金矿特大血案在四川省广元市中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对41名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代明、朱明文、周录贵3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辛大春、郭兵、张顺平3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玉良等4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被告人判处三年到十五年不等期徒刑。判令各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庭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各3万余元。
1994年白龙江金矿特大血案审判现场

案发经过
1994年,李洪和李代明两伙人同在白龙江流域採金。当年10月,李洪邀10余人与李代明“谈判”,欲在其金坑旁开挖金坑,双方发生争执,李洪等人将李代明等打伤,李代明等乘船渡江逃走。10月17日下午,双方总共纠结了180余人,在元坪子一带械斗,造成李洪等18人死亡,16人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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