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编办
永吉县编办全称永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列县委机构序列,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并承担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永吉县编办
- 地点:永吉县
- 适用地区:永吉县
- 性质:政府机构
- 办公地址:永吉县口前镇滨北路499号
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省编办以及市委、市政府、市编办关于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範性档案草案;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在线上关,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根据省里和市里的部署,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县以下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参与、协调相关部门涉及机构编制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4.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定、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
5.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县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审核县委、县政府副科(局)级以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并上报市编办审批;审核审批县直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指导县以下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负责对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级政府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问题进行查处。
7.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对县直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指导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情况,查处违规行为。
8.承担机构编制的依法管理和对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以及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应配套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