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玉新
赵玉新,男,汉族,1980年3月出生,工学博士,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动化学院教授。从事海洋运载器导航系统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工作。第三批国家“万人计画”青年拔尖人才。
现任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动化学院副院长。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赵玉新
- 国籍:中国
- 民族:汉族
- 出生日期:1980年3月
- 职业:教授
- 主要成就:国家“万人计画”青年拔尖人才
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动化学院副院长
人物经历
2001.07~2008.08,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动化学院 助教、讲师(其间:2002.02~2002.03俄罗斯莫斯科鲍曼国立技术大学短期学习;2004.09~2005.01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访问学者)
2008.09~2013.08,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动化学院 副教授(其间:2011.10~2011.10美国国家海洋大气局地球系统实验室交流访问;2012.03~2013.03英国帝国理工学院交通科学研究中心访问学者)
2013.09~今,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动化学院 教授
2007.05~今,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动化学院 硕士生导师
2014.12~今,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动化学院 博士生导师
2015.09~今,哈尔滨工程大学自动化学院 副院长
学术兼职
中国航海学会理事、中国海洋学会军事海洋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造船工程学会船舶工程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宇航学会无人飞行器分会飞行器任务规划专业委员会委员、IEEE 高级会员、英国皇家导航学会会员、中国运筹学会决策科学分会常务理事、中国自动化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测绘学会理事(兼地理信息与遥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同行评议专家、IEEE(CSO2012)组委会主席、IEEE ICMA 2016大会主席、ICICIC2016大会主席、国际SCI 期刊《IEEE Transactions on Industrial Electronics》、《IEEE/ASME Transactions on Mechatronics》等审稿人、International Consortium for Optimization and Modelling in Science and Industry (iCOMSI)学术委员会委员。
科学研究
长期从事海洋运载器导航系统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工作,出版着作、教材4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被SCI、EI收录41篇;申请发明专利20项,授权9项,授权软体着作权10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5项。承担国防973课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国防预研、国防重点型号科研等多项任务。目前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国防973项目课题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画项目课题1项,“十三五”国家部委预先研究项目2项,承担国家部委装备科研2项。
荣誉奖励
- 曾获国防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黑龙江省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黑龙江省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军队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
- 作为核心成员荣获《船舶导航定位系统》国家级示範双语课程、《卫星导航系统》国家级精品课程、《船舶导航—茫茫大海的指路明灯》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 获得黑龙江省高教学会教学成果三等奖、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教学优秀二等奖、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硕士生导师。
- 入选黑龙江省高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画。
- 入选第三批国家“万人计画”青年拔尖人才。
山东夏津县纪庄村村民
赵玉新,44岁,山东省夏津县经济开发区纪庄村人。因纪庄村千余亩土地被某纺织公司征占,一直未得到合理的土地赔偿金,2010年4月11日,作为村民组长的赵玉新与众村民打着写有“抵制以租代征违法行为”等口号的条幅到该纺织公司维权,此举引起了夏津县有关部门的重视。两天后,赵玉新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5月19日,经夏津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赵玉新被夏津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赵林凡称,2007年其父在夏津县做生意时,时常受到当地某些职能部门的不合理收费及打压,后其通过上访及网上发帖成功维权。自此之后,不断有当地民众求其帮助维权,赵玉新开始走上举报维权之路,并一步步成为当地人心中的维权代表。据了解,在赵玉新的维权生涯中,夏津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交通局及个别县领导都曾成为其发帖举报的对象。
相关事件
夏津当地检察机关公诉内容称,赵玉新在网上发帖替植物人舅舅纪彩忠维权,且之前替一贷款人王芹追回索贿费用等多宗案件威胁有关部门及人员,涉嫌敲诈勒索罪。2010年12月13日,夏津县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书,宣布被告人赵玉新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併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
“我相信我父亲!除了请律师所需费用,父亲从未收过维权费。”拿到一审判决后,赵家人非常不服,并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赵林凡说,纪彩忠事件中,父亲所得的10600元是纪家给的律师费;至于工商局的钱,则是工商局退还给父亲的一笔不合理罚款;农业银行索贿案,6000元钱是父亲向贷款人借的。
随后,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向纪彩忠的儿子纪风鲁和农业银行索贿案的贷款人王芹电话求证。纪风鲁说,其父因交通事故被送入夏津县人民医院之后,院方延误治疗导致其父成为植物人,赵玉新来医院探视得知后,遂帮助维权。10600元是其给赵玉新用来帮助办理纪彩忠交通事故一案的律师费。而王芹则说,“我没上法庭,只有刑侦大队的人来找过我,6000元钱是我借给他买照相机和摄像机的钱。”
父亲发帖揭黑被警方拘留 女大学生替父申冤
《湖南日报》主办的华声线上昨日讯息称,近日,济南某高校大一学生赵林凡在网上发帖,称父亲赵玉新因发帖反映当地黑幕,被山东省夏津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4个月。 44岁的赵玉新系山东省夏津县经济开发区纪庄村人。因村里土地被某公司征占,一直未得到合理赔偿。2010年4月11日,作为村民组长的赵玉新与众村民打着条幅到该公司维权,引起了夏津县有关部门的重视。
2天后,赵玉新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5月19日,赵玉新被逮捕,检察机关的公诉内容称,赵玉新在网上发帖替植物人舅舅纪彩忠维权,且之前替一贷款人王芹追回索贿费用等多宗案件涉及威胁有关部门及人员,涉嫌敲诈勒索罪。
2010年12月13日,夏津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玉新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併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零4个月。
据赵林凡介绍,其父2007年在夏津县做生意时,时常受到一些部门的不合理收费及打压,后其通过上访及网上发帖成功维权。自此之后,不断有当地民众求其帮助维权,夏津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交通局及个别县领导都曾成为其发帖举报的对象。“我相信我父亲。除了请律师所需费用,父亲从未收过维权费。”赵林凡和家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据纪彩忠的儿子纪风鲁介绍,其父在交通事故中因医院延误治疗成为植物人,赵玉新得知后帮其维权,10600元是其给赵玉新的律师费。王芹也称,“6000元钱是我借给他(赵玉新)买照相机和摄像机的钱。”
赵玉新的一审辩护律师郝臣之认为,赵玉新有些行为确实有不合法的地方,但是他的行为构不成这个罪名,赵玉新此前还曾抓获一名通缉嫌疑犯,应受到公安机关表彰。
其二审代理律师张凯明确指出,这是典型的因言获罪案例,其称上网维权是公民的自由,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所遇到的冤屈写出来,网路只是一个渠道。
山东夏津一维权农民惨遭“秋后算账”
今年45岁的赵玉新,是夏津县经济开发区纪庄村民,该村多年前被地方政府强征土地后,成为失地村民的他,开始走上举报维权之路。期间,赵玉新为了协助不少弱势农民申诉,曾在网际网路上发帖举报官员贪腐行为。
据网帖称,2008年间,赵玉新把夏津县範围的非法用地取证统计,该县非法用地的面积超过了1万亩。于是,赵玉新编了一个名为《国情咨文、民情反馈》的册子,直接到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反映情况。在上级领导的重视责令下,夏津县政府拆除了大面积非法建设项目。赵玉新一举成名,成了夏津县的农民维权代表。在夏津当地,很多无助的农民纷纷找到赵玉新寻求解决问题。
《中国第一报导》了解到,赵玉新最后一次维权,源于举报中国华芳集团夏津纺织有限公司徵用地方千亩基本农田。据有关材料反映,2003年间,中国华芳集团夏津纺织有限公司用以租代征的方式,征占山东省夏津县经济开发区纪庄村1037.14亩基本农田,其中包括由赵玉新任村民组长的第七村民小组的78亩。按照规定,当地政府每年向失地农民支付每亩1000元租金。
中国华芳集团夏津纺织有限公司徵用的千亩土地,除了部分用于建设及该公司转租给周边的农民外,剩余的土地都处于荒芜废弃,而且长满了比人还高的野草。这种土地搁荒状态持续了7年之久。
2010年4月11日,作为村民组长的赵玉新与众村民打着写有《捍卫土地管理法》等口号的条幅到华芳公司主张土地权利,此举引起了夏津县有关部门的重视。时隔两天后,村民组长赵玉新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相关的村民相继受到打压,同为参加保护耕地的村民赵玉普、赵法良分别被决定劳动教养1年。5月20日,赵玉新改为“敲诈勒索罪” 遭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