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编委《关于成立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驻编〔2003〕1号),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规格为副处级。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级别:副处级
- 地点:驻马店市
- 内设机构:综合科,归集管理科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任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4个科。
(一)综合科
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人事、保密、信访、接待、信息、计画生育、会议组织、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收集、汇总信息,做好电算化管理工作。
(二)归集管理科
负责宣传贯彻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计画;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审年检、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受理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手续的报批;负责组织和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经办行政执法案件的核实、听证、应诉等工作。
(三)信贷管理科
编制、执行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託贷款规模和计画;负责申请受理贷款资格审核、签约、发放、回收、催收等工作;负责组织业务经办网点开展相关业务;负责对逾期贷款的提起诉讼和抵押物处理、清欠工作。
(四)财务稽核科
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预算、决算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和稽核;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开设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封存、销户业务。
人员编制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编制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名,科级领导职数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
其他事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在遂平、西平、上蔡、汝南、平舆、新蔡、正阳、确山、泌阳和驿城区等10个县区各设一个业务经办网点,科级规格,主要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每个业务经办网点事业编制名,其中负责人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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