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科学技术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学技术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地方性规章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研究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项目、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阳春市科学技术局
- 类别:政府机构
- 地点:阳春市
- 国家:中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学技术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地方性规章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
(二)研究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项目、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三)组织制定星火计画、火炬计画、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画、重点新产品计画和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画及相关的政策措施;制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计画,并进行巨观管理。
(四)负责市科技园的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套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的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各种科技示範基地的建设;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五)负责管理归口管理的市级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基金。
(六)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画;负责有关科技外事审核工作。
(七)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智慧财产权保护等工作;促进民营科技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谘询、科技评估等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八)负责科技信息、科技宣传、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工程评价和防震减灾工作。
(十)领导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市人民政府和阳江市科技局、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科学技术局设立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安全保卫、离退休干部管理、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女、计画生育和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年度工作计画、总结、档案、政务规章的起草工作和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信访、提案办理、保密工作以及机关房产管理、基建、接待、车辆管理等后勤管理工作。管理和协调科技外事事宜。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各项科技发展基金等有关经费的预、决算,监督经费的使用管理;参与编制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所改造项目计画,负责机关的财务的工作。
(二)智慧财产权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路规划;协调指导与科技相关的智慧财产权保护和创新体系的建立;协调涉外智慧财产权事宜;协助专利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指导企业专利工作;协助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负责有关智慧财产权的宣传、教育、管理等工作。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规划、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科技攻关计画和火炬计画,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考核工作;承担对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工作;组织指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参与技术创新工程的组织实施。
(三)地震办公室
贯彻国家、省、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的地方规章;拟定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画;管理监督地震事业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和群测群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地震巨观异常事件,负责提出地震趋势意见,平息地震谣言事件;承担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管理市级防震减灾应急指挥系统;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快速评估系统,对灾害损失作出评估;参与拟定地震灾区的救灾计画和重建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管理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综合防御,并检查督促落实;协助管理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及其最终成果;管理因地震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项目的防震减灾规划;管理城镇和经济开发区以及建设工程的建设场地地震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协助管理水库地震、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準;审定全市建设工程建设场地的抗震设防标準;指导和监督市级重要工程及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协助管理工程项目抗震性能鉴定和抗震加固工作,开展地震科技工作与交流;指导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指导乡镇防震减灾工作。
(四)科技信息与技术市场股
贯彻、执行国家科技信息工作方针、政策;收集、整理国内外科技文献资料和本地区的科研成果信息资料;提供各行各业有关科技信息服务;根据国内外科技动态,开展战略性的科技信息分析研究;传递科技信息,负责本地区综合性科技信息网路的组建和管理工作;对各单位的科技信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组织本地区科技信息交流,组织专家参与技术论证、技术鉴定、技术谈判;编制科技信息发展规划;负责科技的查新工作,如成果鉴定查新谘询、新产品查新谘询,设备查新谘询和申请专利查新谘询等工作。研究制订发展技术市场的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贸易机构的审核,指导技术契约认定登记工作。促进民营科技工作;负责全市性科技民间社团的核准工作,协调指导科技谘询业。
(五)发展计画与科技成果股
组织研究科技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市级研究开发计画指南,组织编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科技基地组建计画,组织实施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等科技工作。负责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市级各类科技计画的协调、综合平衡和提出经费配置的建议;审核新建研究开发机构;负责科技统计。研究拟订科技发展的政策、法规、规章和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市直科研机构、各镇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软科学研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计画,组织安排科普工作的调研和检查督促。研究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制订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计画;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攻关计画、星火计画和科技扶贫计画;负责星火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考核工作,指导农业和农村科技产业示範、星火培训;指导乡镇企业的技术创新。研究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措施,制订科技成果评价、登记、科技奖励、技术保密、技术出口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画和重点新产品计画;组织市级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和省、阳江市科技奖励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新产品的减免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