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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是阳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 隶属:阳春市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阳江和阳春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物价、粮食、能源、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引导、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研究编制和执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画;研究提出粮食巨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粮食购销政策和动用储备粮的建议;研究全市的能源发展规划和计画;研究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物资储备政策、体系、规划、计画和採购与调拨制度。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进行巨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综合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巨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制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审定的地方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本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汇总和分析县域经济发展的情况,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和省、阳江市和本市的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参与安排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国家、省、阳江市审批许可权的建设项目,按规定许可权审批或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外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投资计画,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储备管理工作;发布投资信息,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综合协调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工程谘询业发展。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巨观指导。
(七)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协调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节能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画,参与拟订人口、计画生育和卫生健康、科学技术、教育、文化等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综合协调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十)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画,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係,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协调价格总水平调控,按照管理许可权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与重要收费标準,推进价格改革,依法对价格收费活动进行监管;依法开展全市价格监测、价格鉴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粮食巨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地方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动用计画建议;研究提出粮食巨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措施;监测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完善粮食应急机制;负责军粮供应管理;管理粮油等重要商品的储备。
(十三)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活动,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发展和改革局应当加强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加强电力能源管理、节能管理(含公共机构)职责。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会务、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网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汇总财务报表和粮食专项资金、政策性补贴、储备费、军供粮油差价等的拨补结算。
(二)综合规划股。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对规划和计画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调整意见;分析研究巨观经济形势,提出巨观经济调控的对策和建议;组织开展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负责重要档案的起草工作。加快县域、镇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沿海经济带建设的战略、规划、方案、政策和建议,协调推进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有关工作,组织拟订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发展规划与政策。
(三)社会发展股。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协调人口计画、卫生健康、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环境保护、政法和民政等方面发展政策;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社会发展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上报工作。
(四)投资和重点项目股。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协调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拟定政府投资规划、计画,负责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审核上报或审批核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概算;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项目资料库的建立、管理,协调项目前期谘询论证工作;协调推进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负责研究提出重点项目发展实施意见和方案,促进规划成果向项目转化;提出全市重点项目管理的促进意见和建议;研究和规划重点项目布局,编制全市重点项目投资计画和申报我市列入广东省、阳江市重点项目投资计画;协调、跟蹤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综合组织协调广东省、阳江市和本市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工程谘询业发展。
(五)农业农村经济股。研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状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建设工作;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下达农林水利等投资计画;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上报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等基本建设项目。
(六)工业交通股。拟订和实施製造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衔接平衡工业发展、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重大工业项目、基地建设和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套用;组织实施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画,做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协调各类工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审批、核准或审核上报工业、交通、信息化等项目。
(七)经贸流通和信用建设协调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拟订全市服务业和贸易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和贸易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巨观调控工作,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市内储备,组织实施粮食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和重大载体建设;协调财政、金融等相关工作;负责经贸流通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上报工作;按规定许可权核准或审核上报利用外资项目。组织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
(八)能源管理股。组织研究全市的能源战略、规划、计画、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新能源体制改革;执行能源开发与节约、能源安全与应急、能源对外合作等政策;协调新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新能源行业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上报能源建设项目;协调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协调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节能等相关工作;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建议;承担全社会节能工作;牵头拟订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工作。承担全市电力能源管理、节能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有关工作。衔接电力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协调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油品经营;协调油品的供应;推进全市天然气综合开发利用;协调石油天然气管网和储备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全市能源安全保障工作,参与能源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主管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九)改革法规和人事股。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协调和参与有关规範性档案、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的起草、修订、审核及合法性审查;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複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推进最佳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劳资管理、社会保险、计画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十)价格综合管理股。管理政府列管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市场机制拟定上述商品价格管理原则和办法;根据市场动态变化情况拟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相关价格项目和标準,承担有关审核、审批、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协调价格。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收费的项目和标準,承担有关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清理治乱减负工作。
(十一)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股。承担国家和广东省、阳江市和本市规定的重要商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场价格及供求信息採集、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为价格总水平调控提供决策依据;承担国家和广东省、阳江市和本市规定的主要农产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成本监审目录实施商品、服务和收费项目定调价前的成本监审和定期监审;承担制定经济和价格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专项调查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十二)粮食调控股(军粮供应办公室)。研究提出粮食总量平衡中长期规划、地方储备规模、品种布局的建议;研究提出实施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组织研究粮食流通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动用市本级储备粮的建议,审核收储、轮换计画;拟订粮食市场调控、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核发《粮食收购许可证》;负责中央储备粮和省级储备粮代储条件初审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和粮油供需总量平衡调查工作;承担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粮食产销合作;拟订粮食仓储设施、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科技发展规划;参与管理粮食风险基金。
(十三)粮食管理股。实施粮食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各级储备粮油计画、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和技术规範的执行情况;指导粮油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粮油仓储设施、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指导和推动粮食行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指导农村粮食储备工作和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
(十四)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物资储备股)。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广东省、阳江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交办的工作;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并制订动员措施;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审核上报军民兼容项目;拟订物资储备政策、体系、规划、计画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救灾物资、化肥、食盐、药品、冻猪肉和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组织实施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拟订物资储备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物资储备仓储管理。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现任领导

邓汝平: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局)全面工作。
吴正活: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社会发展股、农业农村经济股、粮食调控股(军粮供应办公室),负责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工作及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繫阳春市粮食储备公司工作。
杨海波: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投资和重点项目股,负责局派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视窗工作及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庄汝寿: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粮食管理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物资储备股),负责综治维稳、禁毒、扫黑除恶、精神文明、平安创建、安全生产、防灾救灾、应急管理工作及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繫阳春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和中粤阳春粮油实业公司工作。
韦向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价格综合管理股,负责妇女、计生、共青团工作及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繫阳春市价格认证中心和价格事务所工作。
王作银: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综合规划股、经贸流通和信用体系建设协调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繫阳春市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
陈昌海: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协管工业交通股、能源管理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重文: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工业交通股、能源管理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苏 良:主任科员,受局长委託,分管党务、纪检监察、工委、创卫、离退休干部工作及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健新:副主任科员,受局长委託,分管改革法规和人事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祖业:副主任科员,受局长委託,负责扶贫(驻村)工作及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冯仕武:副主任科员,受局长委託,分管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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