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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局

阳春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卫生和计生、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粤府〔2013〕93 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3〕32 号)有关精神,设立阳春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阳春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局
  • 主管部门:阳春市人民政府
  • 建制级别:正科级

机构简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卫生和计生、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粤府〔2013〕93 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3〕32 号)有关精神,设立阳春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对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管理职责,工作由相关单位承担。
2、取消护士执业证书核发,由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局确认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并由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局负责监管。
3、取消公园、体育场馆、公共运输工具卫生许可。
4、取消母婴保健计画生育服务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许可。
5、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再生育一胎子女审批下放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计画生育一孩登记下放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广东省计画生育服务证》申领下放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申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下放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下放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划转的职责。
1、将市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给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局。
2、将原市卫生局承担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全部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将原市人口和计画生育局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职责划给市发展和改革局。
(四)增加的职责。
1、开展实施终止妊娠和结扎手术、助产技术以及在农村从事家庭接生和妇幼保健服务的审批。
2、医疗机构设定审批和执业许可。
3、医师、护士执业注册。
4、医疗机构X 射线影像诊疗许可。
5、医疗机构放射人员工作证核发(X 射线影像)。
6、县以下计画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7、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8、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9、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
10、计画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五)加强的职责。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协调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2、坚持计画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加强计画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计画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推进医疗卫生和计画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融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画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阳江市有关卫生和计画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画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範性档案,组织拟订有关準和技术规範,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画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拟定卫生和计画生育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画,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範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组织拟订卫生和计画生育服务、妇幼卫生髮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卫生和计画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準入管理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範、标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準入、资格标準,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範,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係,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画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画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画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画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画,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画生育利益导向、计画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画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民众团体履行计画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十)负责卫生和计画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一)制定流动人口计画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画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画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画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範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三)组织拟订卫生和计画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画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工作。
(十四)指导镇(街道)卫生和计画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範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与计画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画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五)负责卫生和计画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开展卫生和计画生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无偿献血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防治爱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阳江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后勤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开展卫生和计画生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规划财务股。
拟订卫生和计画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和计画生育资源配置,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负责医疗设备、医用耗材招标工作;监管卫生事业经费、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和国有资产;协同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範服务行为;指导基层卫生和计生机构建设;指导、监督计画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推动完善卫生和计画生育事业经费投入机制;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三)统计信息与考核评价股(市直计画生育管理办公室)。
承担卫生和计画生育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参与人口统计数据分析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开展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的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实施计画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经常性检查及年终考核工作;研究和完善计画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指导镇(街道)组织实施计画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阳江市驻我市各单位的人口和计画生育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直属单位计画生育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督促市直单位落实人口和计画生育综合治理措施;指导、督促市直兼职成员单位落实人口和计画生育综合治理职责。
(四)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股)。
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订卫生和计画生育工作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和计画生育、中医药的地方性政策和标準;承担有关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複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卫生和计画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卫生和计画生育系统落实执法责任制;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指导各镇(街道)计画生育服务证管理;负责社会抚养费徵收、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单位和个人计画生育情况审核工作和计画生育巡迴法庭工作,落实“一票否决”制度;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画生育综合监督和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画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和承担有关案件的查处工作,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规範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和市人民政府防治爱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组织协调与指导各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準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爱卫办。
负责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负责全市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和卫生镇、村活动,承担农村改水改厕、除害防病等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医政股(市公民无偿献血办公室)。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套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规章、规範、标準,并组织指导实施;承担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的有关工作;承担医疗机构评审、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协调工作;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準和服务规範;指导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担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市无偿献血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献血、用血工作。
(八)医改办。
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和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九)基层指导与妇幼健康服务股。
拟订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规章、规划、规範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画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画生育工作网路建设。拟订妇幼卫生、计画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规範、标準;推进妇幼卫生和计画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并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画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範计画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做好孕情监控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管理;指导计画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做好优生优育和妇女两癌生殖健康筛查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指导、检查、督促节育手术併发症的预防、鉴定和治疗;负责市计画生育技术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计画生育家庭发展股。
贯彻落实促进国家、省计画生育家庭发展政策,建立完善并督促实施计画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计画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市计画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一)流动人口计画生育服务管理股。
指导实施流动人口计画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推动流动人口计画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指导全市流动人口计画生育服务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推动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画生育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负责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画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开展流动人口计画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合作。
(十二)中医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阳江市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範和技术标準;负责中医科研项目和中医药科研成果推广套用;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疗机构,对其它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拟订并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研究和实验室的建设。
(十三)科技教育和宣传股。
拟订卫生和计画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科研基地建设;指导医疗卫生科研工作、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医学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拟订卫生和计画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範,承担卫生和计画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工作。
(十四)人事股。
指导实施卫生和计画生育人才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和计画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画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民兵和党群工作。

人员编制

市卫生和计画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3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不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职数);为加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增设1名副局长兼任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股级领导职数14名,副股级领导职数10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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