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办理指南
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民政局受理办理。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 办理对象:困难家庭
-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準:不收费
-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条件
"家庭年收入低于1300元的困难家庭"
所需材料
"低保申请表,村委会证明,户主的身份证複印件,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複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如下资料:
(1)户口薄、身份证複印件(所有家庭成员);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申请前三个月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缴费收据;
(4)有年满18周岁学生的,需提供学校证明;
(5)有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证;
(6)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申请人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家庭情况和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由村(居)委会两委干部会议研究审核后,村(居)委会书记或主任在申请表上加意见签名,并盖村(居)委会公章。
3、公布。村(居)委会将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张榜公布,接受民众监督,公布时间7天后,由村委会统一将申请表上交民政办。
4、审核。村(居)委会将已经公布没有异议的申请人资料上交农村事务局民政办,由农村事务局民政办组织财政局入户调查申请人的家庭和收入情况。
5、审批。经核查后,符号条件的,由农村事务局领导审批,民政办工作人员办理银行存摺和低保证。
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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