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由残疾人联合会受理办理。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
- 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
- 法定依据:福建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收费标準:不收费
- 责任部门:残疾人户口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
-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 监督电话:0593-2832989
- 法定期限:自受理起3个工作日内
申报条件
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準》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
申报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本人、县级残联、设区市残联各存一份。
2、本人二寸免冠近照6 张;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内容与实际不符的须带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办理流程
1、申领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领取、填写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
2、经办证业务员审核后到指定医院,由指定医生进行相应残疾类别等级评定
3、到医院医务科加盖公章
4、将残疾评定表交回县(市、区)残联
5、县(市、区)残联初审
6、市残联複审
7、县(市、区)残联向申领人发放《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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