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看你所看,想你所想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是巴彦淖尔市政府组成部门。巴彦淖尔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市直属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 所在地区:巴彦淖尔市
  • 单位属性:国家机关
  • 邮政编码:015000
  • 局    长:额尔敦仓

党政领导

姓名:袁增柱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重点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主抓双拥办、老龄办、慈善总会工作。
姓名: 苏快进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额尔敦仓局长工作,负责优抚、安置和老龄方面的工作。分管优抚科、安置科、老龄办及直 属单位军供站、干休所。
姓名: 孙德胜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额尔敦仓局长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分管机关日常事务、政务公开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科)、规划财务科、机关党委及直属单位福彩中心工作。协调对外联络和宣传教育、党务、精神文明建设、维稳、综治工作、新农村(牧区)建设和扶贫工作,负责民政福利服务设施项目工程建设。
姓名: 任强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协助党组书记分管纪检组,负责党风廉政监督责任。
姓名: 张佐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额尔敦仓局长工作,负责区划、地名、救灾救济、社会救助方面的工作。分管基层政权和社区 建设科(行政区划勘界、地名)、救灾救济科、社会救助科及直属单位捐助中心,协调贫困大学生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姓名: 赵建颖
副调研员,协助额尔敦仓局长工作,负责工青妇、计生、基政、社区、双拥工作,分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嘎查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及服务管理)及直属单位救助管理站。
姓名: 刘敏
副调研员,协助额尔敦仓局长工作。
姓名: 闫涌
副调研员,协助额尔敦仓局长工作,负责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方面的工作。 分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及直属单位社会福利院、精神病康复福利院、儿童福利院。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研究拟订地方性民政工作的政策和规範性档案,并负责实施与监督,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民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巴彦淖尔民政巴彦淖尔民政
(二)负责市直属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三)组织救灾工作,掌握和核实并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发放救灾款物,并检查、监督其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指导农村牧区救灾保险工作。
(四)负责城乡社会救济,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制定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及其它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和标準,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村牧区贫困户的生产扶持工作,指导敬老院建设和分散供养五保户工作;负责拟定全市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律法规的办法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自治区和市本级低保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全市低保信息的统计工作;指导旗县区城市低保工作。
(五)主管拥军优属、优特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军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及烈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工作。
(六)负责管理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军队离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供站、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管理社会福利工作,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进行扶持、发展、指导、管理。主管社会福利彩票工作,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发展规划和保护政策。
(八)负责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牧区开展村民自治活动。
(九)主管全市行政区划和城市地名标誌工作,负责市内行政建制的设立、合併、撤销、更保以及界域变更的审报工作,负责毗邻盟市和市内旗县区勘界竖桩工作,调处边界争议,提出仲裁建议,组织设市设镇预测及规划工作,编写县情大全;负责全市地名的命名、更改和标誌设定工作。
(十)承担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老龄事业的政策措施,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社团登记管理工作,依法进行全市社团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
(十二)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十三)负责民政事业计画财务及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各类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自治区民政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管理局机关并指导局属二级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指导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调查研究和制定民政工作综合性政策法规。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宣传、信息、信访、保密、规章制度建设、机关后勤服务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準;拟定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督促民政事业资金指标落实;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基建和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三)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优抚科
贯彻执行国家拥军优属、优待抚恤法规政策;起草优抚工作地方性法规及相关政策,拟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伤残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光荣院、烈士陵园管理工作;审核申报全市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工作;负责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
(五)安置科
负责退役士兵(含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退役士兵(含士官)专业技能培训就业工作;参与全市徵兵工作;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指导军供站、干休所的工作。承办市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救灾救济科
拟订全市救灾减灾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灾情核查和统计上报;承办中央、自治区和市下达的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牧区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承办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救灾捐赠工作;承办市减灾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七)社会救助科
负责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準,负责社会救助法制化建设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央、自治区、市财政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负责监督检查各地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拟定全市敬老院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
(八)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拟订城乡基层民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城乡基层民众自治组织和城乡社区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嘎查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行政区划勘界领导小组及设市、设镇预测与规划领导小组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地名标誌工作,参加地名标準化建设活动。
(九)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措施,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指导旗县区老龄工作。
(十)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拟订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和使用计画;组织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社会事务科
贯彻执行婚姻、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政策,指导全市殡葬、婚俗改革工作;负责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市直属单位所属和挂靠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协调有关方面做好民政科技管理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转载请注明出处安可林文章网 »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相关推荐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fendou34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