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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宪法法院

韩国宪法法院

韩国宪法法院

韩国宪法法院(前译宪法裁判所,朝鲜语:헌법재판소)建立于1988年9月,是根据大韩民国宪法设立的独立的司法机构。

在1960年到1988年宪法法院成立之前,韩国仅有过3次对宪法的审查。而在宪法法院成立的头一年中,宪法法院就对400个案件行使了审判权。截至2006年12月31日,韩国宪法法院已经处理了13,945个案件,其中有13,058个案件已经解决,887个案件还在审核中。这些巨大变革主要得益于韩国1987年的六月民主运动,最终导致韩国宪法法院和新的法律审查体系在韩国的建立。

2017年3月10日,韩国宪法法院裁定总统弹劾案成立,朴槿惠被即时罢免,成为韩国历史上首位被罢免的总统。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韩国宪法法院
  • 外文名:대한민국 헌법재판소
  • 建立于:1988年9月
  • 机构:独立的司法机构
  • 法官的任期:6年
  • 代院长:李贞美
简介
宪法法院的职责是通过建立特别的宪法裁决程式对有关宪法的问题进行裁决,以保护宪法和保障国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法院拥有裁定对总统、总理和法官的弹劾,决定解散政党,审查立法与宪法的一致性,解决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地方政府之间或地方政府之间的许可权纠纷以及裁定有关宪法的申诉等5个方面的司法权。宪法法院由9名法官组成。法官都由总统指派,但他们当中的3人必须是由国会提名的人选,另3人必须是由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的人选。法官的任期为6年,可以连任。
根据韩国宪法规定,一旦弹劾总统议案在国会表决通过后,宪法法院的宪法法庭将组成审判庭,由9位法官合议,并最终作出判决。最终判决结果由9名法官投票产生,只要有6名法官投赞成票,弹劾议案即可通过。依照规定,宪法法庭必须在接受弹劾议案后180天之内作出判决。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韩媒报导,韩国宪法法院的8名宪法法官1日投票选举代院长,女宪法法官李贞美当选,李贞美将接替刚卸任的朴汉彻院长指挥总统弹劾案的审理。

历任院长

任次姓名任期籍贯学历
首任
曹圭光
(조규광)
1988年9月15日-1994年9月14日
忠淸南道舒川郡
首尔大学
2任
金容俊
(김용준)
1994年9月15日-2000年9月14日
京畿道京城府
(今首尔)
首尔大学
3任
尹永哲
(윤영철)
2000年9月15日-2006年9月14日
全罗北道淳昌郡
首尔大学
代理
周线会
(주선회)
2006年9月20日-2007年1月21日
庆尚南道鹹安郡
高丽大学
4任
李康国
(이강국)
2007年1月22日-2013年1月21日
全罗北道任实郡
首尔大学
代理
宋斗焕
(송두환)
2013年1月28日-2013年3月22日
忠淸北道永同郡
首尔大学
代理
李贞美
(이정미)
2013年3月25日-2013年4月11日
庆尚南道蔚山市
(现已分割)
高丽大学
5任
朴汉彻
(박한철)
2013年4月12日-2017年2月1日
庆尚南道釜山市
(现已分割)
首尔大学
代理
李贞美
2017年2月1日-2017年3月13日
庆尚南道蔚山市
(现已分割)
高丽大学
代理
金二洙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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