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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新村(江山市峡口镇合新村)

合新村(江山市峡口镇合新村)

于2007年11月由原明珠村、新周村、天堂村、大同村、模三村五个村合併而成。距市区30公里,距衢州70公里。现有耕地面积1565.2亩,其中水田1126.2亩,旱地439.0亩;有林地44102.0亩。有29个村民小组,934户,3140人;2009年,实现村级年固定收入14.5万元(主要是土地承包款),村级集体经济收入70多万元。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称:合新村
  • 行政区类别:村
  • 所属地区:江山市峡口镇
  • 地理位置:峡口镇西北面

基础设施

合新村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江山的目标,务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不断强化以道路硬化、村庄亮化为重点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以洁化绿化工程、户厕改造和污水整治等为重点的村庄环境整治,以村民活动中心、青少年俱乐部、休闲广场等为重点的村级文体活动场所建设,以农民素质培训、招商引资、特色农业发展等为重点的富民工程建设。环境优美、经济发展、乡风文明、服务配套的农村新社区已初步建成。先后被评为衢州市全面小康建设示範村、衢州市绿化示範村、江山市“五新争先”活动先进党支部、“一中心、二员、三室”规範化建设先进村、全市计画生育协会先进会员之家、基层先进党组织、“十村示範、百村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谐新农村、中国幸福乡村等荣誉称号。
合新村
合新村

领导班子

书记: 罗富军
合新村
支委: 方普洪
村委主任、支委: 黄达发
村委: 李洪松

村规民约

第一条:为引导全体村民“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观念,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努力把本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的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村规民约(以下简称: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具有与村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契约性质,对全村村民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村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村委会要与毗邻村委会相互通报村规民约,并及时告知本村村民要遵守毗邻村的村规民约。村民发生跨界纠纷时,村委会要及时与毗邻村委会进行联合调处。
第三条:违反规约,应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方式:一、批评教育;二、赔礼道歉;三、写出悔过书;四、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五、恢复现状或赔偿损失;六、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本村的党员、干部和村民应当遵守的执行本规约。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对违反本规约的行为人作出处理决定前,除口头批评教育的外,必须查明事实、收集证据、集体讨论。处理决定须以书面形式,应公平公正,合乎情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要全部存档。村委成员不得公报私仇,藉此打击报复平时对自己有意见的村民。
第六条:全体村民特别是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见义勇为,一旦发现违规的行为,要大胆制止违反本规约行为者予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合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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