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市天桥区审计局
济南市天桥区审计局,是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範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区年度审计工作计画并组织实施;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政府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託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範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区投资和以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区属国有企业、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託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开展“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楼堂馆所建设及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等方面审计调查。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蹤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依法履行行政複议被申请人职责;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组织实施审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度,强化审计数据採集、管理和使用。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王念立区审计局局长
于海燕区审计局调研员
安祥波区审计局副局长
王红兵区审计局副局长(挂职)
吴慧娴区审计局副局长
李霞区审计局副局长
孙晓蔓区审计局副调研员
张欣区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审计局设4个职能科室,均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挂法规科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统计、保卫、信访、政务督查、财务、后勤管理服务、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以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审计项目管理、审计信息、宣传、科研、调研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联繫特约审计员;负责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审理覆核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局机关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办理审计移送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负责行政複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组织审计听证事项;组织开展审计普法教育;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实施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指导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事业审计科
拟订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地方税务系统及其下属单位的税收征管审计;负责审计区直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社会保障审计科
负责审计由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区政府委託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牧、水利、国土资源及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由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託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投资审计科
负责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及实施;负责区投资和以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融资建设平台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区属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直属单位
天桥区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副处级)
负责对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或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繫会议办公室的有关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