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是地处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区西北部的基层人民法院。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
- 成立时间:1955年7月15日
- 邮政编码:250000
- 区位:济南市天桥区
- 院长:沈迎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是地处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区西北部的基层人民法院。法院所辖城区13个街道办事处和大桥、桑梓两个镇,面积249平方公里。始建于1911年的天桥,横跨津浦、胶济两条铁路线,气势雄伟、连线南北,天桥区由此得名。济南着名景观“齐烟九点”中的凤凰山、标山、北马鞍山、粟山、药山、鹊山以及由24处泉池组成的五龙潭公园、依金牛山而建的济南动物园等皆在本区内,黄河蜿蜒过境,自然、人文景观众多;火车站、汽车站两大交通枢纽聚集,有北园大街、济泺路、明湖西(北)路等86条交通干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辖区现有常住人口51万,大型专业批发市场众多,商贸繁荣,是济南市的中心城区之一。
1955年7月15日,天桥区法院前身济南市第四区人民法院成立,同年10月,变更为现名称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法院于1995年迁至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现有审判办公综合楼两座,档案综合楼一处,总建筑面积达到了11000平方米。设有大、中、小审判法庭10处,配有会议室、立案信访大厅、档案库房等专门用房;并配备了电子公告栏、安检门、电子监控等设备,建立了区域网路,实现了网上审判管理和网上办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和管理现代化。近年来,天桥法院相继投资500多万元,建设了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的档案综合楼,并对办公楼、立案信访大厅、北园法庭进行了全面改造;建设了干警食堂;购置了部分警用车辆;更新了监控设备和电子安检仪等安检设施;购置了电动档案密集架,执法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初步实现了装备现代化。
天桥法院现有在编干警140人,实际在职干警118人,在职法官62人。院机关设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工作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等9个业务部门,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监察室、技术室、法警大队等8个综合部门,另外还有北园、大桥两处派出人民法庭。
近年来,天桥法院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指导下,坚持与时俱进,实践科学发展,认真贯彻“三个至上”的要求,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天桥区委制定的“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天桥”的奋斗目标,按照院党组确立的工作思路,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着的成绩: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6000余件,审理了济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赵金军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法院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保证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人民陪审员管理、刑事审判等工作,都走在了全省甚至全国法院的前列,其中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作为山东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会议做书面经验交流,受到与会领导的好评,人民陪审员管理的先进经验先后被山东省高院周玉华院长和时任济南中院宋新生院长批示在全省全市推广;刑事审判庭审保障工作也受到周玉华院长的批示肯定。近年来,曾先后荣立 “集体二等功”;被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授予“公正执法先进单位”;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机关”;被省法院授予“司法规範化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档案局评为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特级档案室”;被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授予“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并记集体三等功;被市文明委授予市级“文明机关”;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科学发展、争创一流”工作先进集体。该院北园法庭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优秀法庭”;立案庭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刑事审判庭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院干警有500余人次受到上级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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