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供销社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农民社员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係,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新余市渝水区供销社
- 工作:研究制订全区供销社的发展规划
- 职责:保障直属单位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 内设机构:办公室等
领导班子
成员及分工
袁靖同志主持区社全面工作。
简建辉同志主持区社党委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工作。
周新平同志负责党委日常工作,分管组织、宣传、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安全消防、老干部工作。
刘志雄同志主持投资担保公司工作,分管系统资产监管、运营和计生工作。
刘荣华同志分管四大服务网路建设、业务、审计和青年工作。
张慧平同志分管办公室、信访、系统工会工作,负责与纪检、监察部门协调联繫。
刘俊同志分管人劳社保、招商引资、统战工作,协助主任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主要职责
1、
2、参与研究制订全区农村商品流通的有关政策;研究制订全区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3、按照区政府的授权对棉花等重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农村商业和饮食服务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组织实施有关重要救灾物资的调拨供应。
4、负责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5、指导全区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全区供销社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6、负责区供销社直属企事业单位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保障直属单位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区供销合作社机关内设5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2、人事股
3、保卫股
4、财会审计股
5、业务股(改制办)
纪委(监察室)为区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