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看你所看,想你所想

新余市渝水区图书馆

新余市渝水区图书馆

新余市渝水区图书馆

新余市渝水区图书馆成立于1990年,原馆址为新余市玉紫北路与抱石大道交界处,抱石大道472号。原馆是三级图书馆,馆舍面积880平米,只有外借室和电子阅览室。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新余市渝水区图书馆
  • 成立于:1990年
  • 面积:880平米
  • 位置:新余市玉紫北路与抱石大道交界处

概况

近年来,在全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氛围强势推动下,我省县区图书馆陆续启动由传统图书馆向现代化图书馆转变。
渝水区图书馆渝水区图书馆
2008年-2009年,在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的关心下,渝水区图书馆获得了共享工程项目资金69万元,馆舍维修项目资金100万元;区委区政府也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渝水区图书馆的升级改造,把她作为城市重要的文化建筑和文化标誌,图书馆新馆经过精心规划和建设,调拨了原区老乾中心大楼的一、二楼3000余平方米图书馆馆舍,并装修改造一新(总投资120万,80万为我区配套资金)
现馆设有阅览室6个,书库1个,学术报告厅1个。阅览室科室设定科学,分别设定有外借室、电子阅览室、报刊室、少儿阅览室、地方文献室、资料室,共设有读者座位450个,总面积达2500平米,其中书库面积500平米。馆藏情况:我馆藏书总量达8万册,地方文献藏量有5000册;电子资源总量达900GB。
读者服务:每年接待读者近4万人次,图书流通3.28万册次,年办证人次1000人次。能提供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谘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
自动化建设方面:已投入使用的设备计算机50台,伺服器4台,磁碟列阵存储可用容量超过3.6TB,交换机4台、防火墙1台、网路专用配线架1台、4路KVM切换器1台、42U标準机柜1台、另採购了投影仪,扫瞄器,印表机等设备,以上设备均按共享工程规範化建设进行採购。另配备图书馆业务自动化系统,资源套用管理系统,网路防毒软体,信息浏览监控等软体。设施设备均由省共享中心派专业队伍进行组装调试以及安装软体系统,达到省共享中心规範建设县级共享支中心标準。渝水区共享支中心通过10M网际网路接入宽频,与国家共享中心,省共享中心都能正常连线访问,还能通过卫星接收共享中心数据下传。
现馆全面套用数位化图书馆集成系统,读者办证、借阅书籍、上网查阅资料一律实行数位化操作,使读者借阅书籍更加方便快捷。
我馆还建设了自己的图书馆网站,读者能够在家通过图书馆网站查询图书馆有无自己所需要的书籍,电子读物以及通过图书馆网站查询自己所借书籍的到期日期。
在2009年第四次全国图书馆考评定级中,我馆被授予“一级图书馆”馆牌。

馆情介绍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是新形势下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惠及千家万户的一项重要文化基础工程,是政府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重大文化项目,是实现广大人民民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途径,对于打破落后地区信息闭塞的状况,缩小“数字鸿沟”,提高广大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文化共享工程套用现代科学技术,将中华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位化加工整合,通过工程网路体系,以网际网路、卫星、移动存储、镜像、光碟、有线电视/数位电视网等方式,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範围内的共建共享。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共享工程建设。胡锦涛总书记要求:要积极推进文化共享工程建设。温家宝、李长春、刘云山、陈至立等领导同志多次对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做出重要指示。2007年6月16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会议强调,当前,要大力文化服务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把文化共享工程列入公共文化建设重点工程专栏。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优先安排关係民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突出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室)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2008年3月5日举行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到文化共享工程建设。
2009年6月渝水区图书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图书馆的大力支持下,开始成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渝水区支中心。建成后的渝水区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共46台电脑投入使用,全天8小时对读者免费开放,积极引导读者浏览健康优秀的网路文化信息。并同时作为区政府的政务公开平台,极大的方便了市民对政府工作的了解。
2010年3月渝水区文化共享工程乡镇基础点的建设也全面展开,现已在全区建立建成267个社区、乡镇基层点,投入设备资金近百万元,基本覆盖了全区所有乡镇,极大的丰富了农村社区的文化生活,使广大农民能通过网路便捷高效的获得最新的农业、医药等科普知识。

办证须知

1、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即可办理借书证。
①普通证:交人民币50元(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阅图书2册)
2、办证后应自觉遵守本馆(借书规则)

借阅规则

一、借书证仅限读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无证或持他人借书证者不得进入图书室。
二、每证每次限借书刊2册,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所借书刊隔日方可归还。
三、借期逾9个月未归还书刊者,追回书刊并注销借书证,押金不予退还。
四、进入图书室应衣着整洁,文明礼貌,保持安静,不许打闹,注意防护自己人身安全,不得侵犯他人人身安全。
五、进入图书室应讲究公共卫生,不準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注意公共安全,严禁带入火种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六、私人书刊、提包等物应存放指定藏包柜,不得带入藏书区。
七、所借图书不得涂画、摺叠、淋湿、不得损毁书中磁条及条形码,违者视损毁程度赔偿5-30元。
八、借书时需仔细检查书刊,发现已有污损,缺页等现象,应事先向工作人员说明,加盖印章,以明责任。
九、遗失图书按书价的2倍赔偿。
十、撕页、盗窃图书者,罚款50-200元,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告知所在学校或单位,态度恶劣者取消借书资格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转载请注明出处安可林文章网 » 新余市渝水区图书馆

相关推荐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fendou34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