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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渝水区林业局

新余市渝水区林业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区林业发展规划和设计,指导各项林业政策的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新余市渝水区林业局
  • 局长:张乐一
  • 党委书记:简唆保等
  • 副局长:廖秋平等
  • 党委委员:张秋生等
  • 单位地址:新余市新欣南大道65号

班子成员分工

主持全局工作,兼管人事工作;
主持党委工作,分管林政、竹木检查、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主持森林公安工作;
党委副书记刘晓华同志:分管组织、纪检、监察、统战、精神文明、工、青、妇、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检量站、森林防火、百丈峰林场工作;
副局长周华武同志:分管财务、审计、老干部、关工委、老年体协、驻村包点、森防、下村工作站工作;
副局长黄玉辉同志:分管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费徵收、公益林管理、依法行政、普法、林业工作总站、罗坊工作站、良山工作站工作;
副局长赖笋芽同志:分管项目建设、油茶产业化、招商引资、科技、赣中汽车修配厂、神山林业技术推广站工作;
分管办公室、人事、劳动、宣传学习、保密、计画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档案、基建、野保、林业公司改制工作;
党委委员邓金芽同志:分管营林、绿化、一大四小、森林苗圃工作。

机构设定

局机关股室:
党政办公室、财务股、林政股、大营林股、林业工作总站、山纠办、工会、森防站、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林业产权交易中心、防火办、野保站、区创森办、下村工作站、罗坊工作站、良山工作站、神山木竹检查站。
下属单位:
渝水区林业公安、百丈峰林场、森林苗圃、林业技术推广站

主要职责

(二)组织指导全区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及林业工程建设,组织贯彻落实造林育林和森林经营方面的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
(三)指导全区森林资源的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报批森林採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木材凭证採伐、凭证收购、凭证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省市有关法规,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徵用、占用林地的审查,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监督林地开发利用,管理山林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
(四)对木材生产、木本药材、林木花卉、松香(含松脂)在内的林业产业实行巨观管理,组织林业产品流通的巨观调控,信息服务,组织指导全区林业生产、林业公路、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
(五)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全区林业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林业生产,负责区级林业基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全区林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管理全区森林和野生动物、湿地、林场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
(七)负责全区国有垦殖场管理工作和绿色食品的开发规划、申报和市场建设,管理绿色食品标誌工作。
(八)指导全区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各类案件;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
(九)组织制订全区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林业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运用,指导、管理全区林业教育和专业实用人才的培训以及林业科技普及推广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全区林业行业的劳动工资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组织指导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区油茶低改、更新及油茶管理,指导全区油茶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
(十三)负责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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