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晋城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晋城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单位。
1、负责对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準、规範及强制性标準的宣传、解释和监督。
2、负责全市境内国省道新建、改建、大修工程,200万元以上的县、乡、村农村公路新建、改建、大修工程,及其配套辅助和附属工程的质量监督,并对县(市、区)公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3、负责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管理。
4、负责全市监理、试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资格管理。
5、负责相关业务培训。
6、负责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费的徵收。
7、监督检查从业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準和规範方面的执行情况。
8、核查从业单位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9、监督检查从业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10、监督检查从业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行为。
11、监督检查勘察设计质量,设计变更质量,设计服务情况。
12、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工艺及所用材料、设备的质量情况。
13、监督检查工程监理工作情况。
14、监督检查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
15、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範性、合法性。
16、签发工程质量检查情况通报,定期发布本市工程质量动态信息。
17、在委託许可权内对公路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8、对完工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及鉴定。
19、参加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依据竣工验收结论,向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20、负责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费的徵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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