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人民法院
简介
共青城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94年7月1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共青城市共青大道。全院实有干警36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88%,大学专科学历占总人6%,专科以下学历占总人数6%,具有法官资格13人。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共青城人民法院
- 成立于:1994年7月1日
- 干警:36人
- 位置:共青城市共青大道
成绩
近年来,该院在市人大的监督、共青开放开发区党委的领导、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以及区管委会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共青开放开发区提出的“科学发展经济,构建和谐共青”的工作思路,以“公正效率”为重点,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人民满意为目标,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树立科学发展观。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任务,较好地维护了人民民众的合法权益,为共青开放开发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同时,以创建“学习型、效能型、务实型、文明型、管理型”法院为载体,“发扬共青精神,加快二次创业,实现跨越发展”,积极推进法院改革,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制度管理,加强教育培训,狠抓法官队伍建设,赢得了人民民众的信任和满意,树立起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荣誉
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00八年度全市法院“两庭”建设先进单位
2006—2007年度文明单位
巾帼文明示範岗
包村挂点先进单位
特别贡献奖
省高院“通令嘉奖”
法院党支部获2006至2007年度“先进党支部”
共青法院执行局获市级“青年文明号”
组织机构
共青城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司法技术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11个机构。其主要职能为: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公务;负责内外联繫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档案、报告的起草;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来信;负责宣传、信息、文秘、档案、保密等项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法院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干部的培训、人事、机构编制和法官等级评定及司法警察警衔管理工作;负责队伍建设、初任法官考试、表彰奖励、晋升等工作;承办呈报市人大任免审判人员,负责政工科的综合工作。
(三)立案庭
办理本院受理各类案件的立案工作;对各业务庭审理案件进行审限流程管理;处理来信来访;处理司法救助事宜。
(四)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一审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事宜。
(五)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一审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传统民事案件、房地产案件、不动产相邻关係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它不动产案件、农村承包契约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侵权案件;依法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和适用特别程式的案件;办理相关申请複议的案件。办理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宜。
(六)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一审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契约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审理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契约纠纷案件;审理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破产等案件。
(七)执行局
执行本院为第一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由基层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办理委託执行案件。
(八)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理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其他有关行政审判工作事宜。
(九)法警大队
负责法院司法警察的警务和教育培训;组织和参与对死刑人员的执行;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庭的执行事项,警卫法庭、看管押解人犯、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
(十)司法技术室
负责司法鉴定,计算机、通讯技术和其他专门性技术工作,以及办公自动化管理。
(十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承担办公用品採购、发放与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本院财务、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发放,审判庭、会议室、食堂管理以及服装管理工作。
现任领导
九江中院党组成员、共青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卫平
党组成员、副院长林丹云
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学武
党组成员李晓波
地理位置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