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永生(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先进个人)
胡永生,1964年出生,海安县曲塘镇人,1979年9月至1982年7月就读于海安县迮庄中学,1986年7月毕业于江苏省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畜牧兽医专业,1992年7月毕业于扬州大学畜牧专业,2000年12月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畜牧师,从事农业执法工作18年,其中农业综合执法工作8年,中共党员。1986年7月至1992年4月为海安县家畜改良站技术员;1992年4月至2001年1月海安县畜牧兽医站执法人员、海安县兽药服务部业务经理;2002年4月至今海安县农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副大队长、大队长。从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以来,胡永生坚持公正执法、严格管理 、廉洁奉公、服务三农,每年组织查处案件数75件以上。他所任职的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已于2008年通过江苏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範化验收;2009年被表彰为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南通市秋季农资打假先进单位、 海安县“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他先后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18编,四次获得部省级科技奖,2008年被表彰为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先进个人,2009年被农业部和省农林厅表彰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先进个人和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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