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準论
平準论是主张国家运用贵时抛售、贱时收买的办法阻止富商大贾操纵市场,以稳定物价的思想。西汉桑弘羊于元封元年 (公元前110年) 创议建立平準制度。他说:“置平準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召二官治本诸器,皆仰给大农。大农之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即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踊,故抑天下物。名曰平準。”(《史记·平準书》) 桑弘羊大力推行均输创办平準的原因,一是均输机构成立后,许多在各郡国收购的商品需运到京师出售,同时封建政府也有大量物资须在京师市场上出卖,这就需要有专设机构办理;二是因实行告缗令及上林 (当时皇室财务机构) 统一铸钱后,曾发给京师各中央部门一定数量的现金许其从事经济活动,这些官僚机构利用这些现金到市场上争购物品,富商大贾乘机兴风作浪,致使物价大涨。
桑弘羊认识到“物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 (同上),只有稳定物价,才能做到“民不失职”,“县官不失实”(《盐铁论·本议》),因此需要设立平準制度,将均输与平準结合起来,以控制物资来源和市场价格; 封建政府既掌握着由各郡国运来的大量成本低廉的物资,又利用平準机构在京师某些商品价跌时购进物资,故政府完全有条件在市场价格上涨时以较低价格出售物资,而在价格大跌时以稍高价格购进,从而既稳定市场物价,又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平準制度的设立对稳定物价,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也扭转了封建财政的困窘局面,史称“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史记·平準书》)。但同时也产生了不少弊端和新的问题。在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 的“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攻击平準制度称:“县官猥发,阖门擅市,则万物并收。万物并收,则物腾跃。腾跃,则商贾侔利。自市,则吏容奸豪。而富商积货储物以待其急,轻贾奸吏收贱以取贵,未见準之平也。”(《盐铁论·平準》) 桑弘羊则辩护称平準、均输做到了“平万物而便百姓”(《盐铁论·本议》),“虽使五尺童子适市,莫之能欺” (同上书,《禁耕》)。实行平準,“贱即买,贵则卖,是以县官不失实,商贾无以贸利。” (同上书,《本议》) 从稳定物价的角度而言,桑弘羊的平準思想与政策的确是有效的,因而为后世封建政府所吸取运用。如新朝王莽依据平準思想推行所谓“市平”措施; 唐代刘晏管理东南财赋,运用平準思想以“制万物低昂,常操天下赢资”(《新唐书·刘晏列传》); 北宋王安石以平準思想行“市易法”等。南宋以后因商品货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唐代即已达到较成熟状态的工商业行会组织更加完备,遂不再有大规模的官营平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