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原郴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更名而来, 管矿未责哥辖11个县(市)人民法院的诉讼案件, 原地址为郴州苏石路 。
- 中文名称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名 郴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原址 郴州苏石路8号
- 现址 五岭大道
简介
原内部机构设置为: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林业审判庭、行政审来自判庭、告诉申诉审判庭、执行庭、法律政策研究室、办公室、人事科、法医技术室、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湖南分校郴州分部、纪律监察组,共14个科庭室。19360百科95年5月,郴州撤地建市,郴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现在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也作了一些相应的调整,改人事科为政治部,改告诉申诉特花灯艺胡十余陆续审判庭为审判监督庭。为适应法院发展的需要,增设司法行政科,1997年为实行立案与审判分离,增设立案庭,1999年增设法警支队,2002年实行司法制度改革,践行司法为民,最大限度的保证案件质量,增设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办公室、案件质量评查组, 民事审判第三庭, 中级法院院直属机关党委毫和及。改执行庭为执行局,局长高配副处级,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改法医技术室为司法技术室; 改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湖南分校郴州分部为市法院法官培训中心。 改民事审判庭为随派议板民事审判第一庭,改经济审判庭为民事审判第二庭。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第二级审判机关,审理辖区内的重大一审经济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理互务将不服所辖各县(市、区富六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民事、经济、行政、刑事上诉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裁定、调解)。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能上诉,如不服,可提出申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如认为申诉无理,驳回:如发现原判确有错误,以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对不服所辖县斤非期益想苏按水两封要(市、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的申诉,可交原审复查或提审。1980年开始,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辖区内死刑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如不服,可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如服判,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监督所辖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如发现原判确有错误,或指定原审法院进行再审,或提审。并对所辖各县(市、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司法技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005年3月28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机构办公地点由苏石路8号迁至五岭大道。
经典案例
2013年1月11日新华网记者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证实,近日郴州中院审结了6起行政诉讼案,判决撤销了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郴州在沪务工的6名农民工的劳教决定。
劳教制度曾被指随意性大、"太宽松"、导致劳教对象范围不断扩大的情况时有期快承训的陈延环入发生。2012年,湖南永州上访妈妈"唐慧案"等被披露后,劳教制度的存废更引起了社会的广泛争议。2013年1月7日召械小苦额字数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传出广受社会关注的消息:2013年要推进劳教制度改革些的金聚植确周坏纸因快。在这一背景下,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引来了国药社会各界的关注。
2012年6月12日晚,湖南郴州市永兴县的刘千准、史光辉、史皇辉、针伟表宁康宋佳等4人在上海市奉林评棉煤验放明社赵助贤区青村镇一菜场门口以抽奖方式摆摊出售家用小电器等商品,因与买方发生纠纷,次日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随后,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认定4人犯有扰直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对4人作出收容劳动教难调今衣显养一年的决定。
2011年12月,湖南郴州市临武县人胡成龙和李方贞二人在上海市务工期间,与他人合伙在上海市奉贤区发庆钢于苗七按广音青村镇一小区门口的光明补贵单执八便利店内放置了一台赌亲初来探力本图湖又博机营利。胡成龙得知该赌博机被原在该店放置过赌钟点括达则矿示做外探粮博机的杨某挪走后,于同年12月29日对杨某进行殴打并威胁,致使杨某构成轻微伤。2012年4月,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认定原告胡成龙、李方贞寻衅滋事,决定对胡、李二人分别做出收容劳动教养1年3个月和1年的决定。
刘千准、胡成龙等6人对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所做的收容劳动教养决定不服,依法分别在户籍所在地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劳动教养决定。对此,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和临武县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决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上述6人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适用法律错误,且程序违法,依法应予以撤销。
一审宣判后,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千准等人的不公平交易的行为涉案数额较小,交易的过程中既未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也未造成严重后果。在4人仅实施了一次不公平交易行为的情况下,对其实行劳动教养不当。对胡成龙、李方贞的劳动教养也不符合《劳动教养试行办法》所规定的可以劳动教养的地域范围条件。上海市劳教委对胡、李两人的劳教决定时并未征求二人所在单位或街道组织的意见,不符合劳动教养程序。据此,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撤销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刘千准等6名农民工收容劳动教养决定。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1月,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现任领导
代理院长:王雨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