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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与普遍历史问题

《马克思与普遍历史问题》是2012年学林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陈祥勤。本来自书以历史哲学问题或者历史科学的哲学问题为视角,探讨马克思景客从候且进屋期另的历史科学与西方古典思想之间的联系。

  • 书名 马克思与普遍历史问题
  • 作者 陈祥勤
  • ISBN 9787-7-5468-0287-3
  • 出版社 学林出版社

基本信息

  出版日期:2012年3月

  定价:38.00元

铁顶酒省约边盐翻劳木主要内容或核心观点

来自  马克思对于社会这一人类的自然界或自然史的发现,在本质上就是将古典自然概念--马克思的社会概念就是以自由理念或人的自间口苗由本质为其创造性的起源、原则或目的的目的论的人类的自然界或自然史概念--引入历史,从而为历史作为普遍性的哲学和科学的对象奠定了基础,也为历史在理论或实践的意义奠定了理性360百科辩护的基础,这一赢得理性辩护的历史便可以作为恒久性的知识、教育或政治元素纳入人类世界的此岸城邦。

编辑推介

  该书对于现代历察开议失定苦更课谈史哲学的思辨传统和批判传统的批判性考察旨在揭示(在维体范柯新科学或自然法的基础上重新理解的)马克思的历史科来自学对于解答历史哲学问题的可能性与意义。

  现代历史哲学所展示的历史的认识的可能性问题,关系到历史的本质性问题。历史的本质性,或者说历史的诸如历史性、世界性和时间性等本质性形式,都植根于人本身,也就是说,人的存在的时间性,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历史性和世界性,就是历360百科史之为历史的永恒的根据或本质性。马克思的历史科学的主旨之一,就在于实现历史领域的自然重建,将人类史把握为植根于人的类属性或自由属性的乡告积军担过聚刘浓苦人类社会的自然史,从而为历款行矿调停农讲行听委史的理性辩护奠定理论基础。

  历史理性问题或者说历史的理性辩护问题,在最高的意义上可以转化为历史的自然法问题,即历史作为(人类的社会性的)自然概念能否赢得理性、自由和正义等观念的合目的性的神正论辩护的问题,它在社会、政治或法的实践性领域表现为人类史能否在总体上被把握为自呢观度军求省积还信然法或超验性的自然正义含包争般头江在各个时代或各个文明的实现或自我实现的问题。

  在历史理性的最高辩护的意义上,伦理、士婷谓明孩广表独依政治或法等人类的实践性技艺都可以古典自然法的恢弘视野中获得重新的理解或审视!

作者简介

  陈祥勤:博士,现任服职纸另搞矛引强径职于上海社会科学院

正文选意端选跟作敌手望轻刑

  导言:尚未完成的历史理性批判

  "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经, 五经亦史。"

  王阳明:《传习录·徐爱引言》

  在《新科学》中,维柯一反笛卡尔原则,提出"认识的真理性标准"不在于观念的自明性,而在于能否"创造事物本身","因为在天神身上,认识和创造就是一回事"。错洲士题这样,对于人类来说,真正可以认识、并抵达它的内并材过械在的真理性和自然法则的对象并不千限令皮乙慢行非讲们罗是笛卡尔式的我思所黑民次求食异直观的自然,而是人类自身所创造的历史,因为对于自然的终极性的起源、原则或主旨,只有创造自然的上帝才能窥见。

  自从维柯事外日限早杀行凯互然的真理观和新科学问世以来,人类的知识以明晰的直观形式(如康德的时空直观)和概念图景(如物理学科学意义上的现代自然观)无可置疑地确立了物理性的自然在现代知识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并从根本上制约和支配了现代人对于客观的自然界的认识和理解;但是现代人对于历史、社会、民政或文明这一人类的自然界的认识,远远没有达到普遍科学的理想,没有达台板台型建需力到古典知识关于历史科学的普遍性或真理性的要求;尤其是在古典的或现代的历史主义已经"在西织爱快亚观际特货以方思想界"取得所谓"伟大的精神革命"的今天,人们已经习惯于"用个体主义的观察取代关于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主义的观念……取代任何试图寻找人类生活的一般法则和一般类型的企图"[1],已经开始彻底放弃在历史领域中实践亚里士多德知识学此先剂苏的理论和实践志趣,一味地耽溺于关于历史意识或历史知识的个体性、主观性和相对性的情景之中,以致人们谈论历史的主旨、法则和普遍性,探寻历史在哲学和科学上的可能性及其真理性或理想,或者在理性的高度寻求关于普遍历史的道义论的、目的论的乃至神正论的辩护或承诺,都显得如此不合时宜。历史的科学或哲学面临的诸如此类的疑难问题,已经被历史主义视为陈腐可笑的神学和形而上学余绪在历史领域的毁誉性的回响,已经被后现代主义的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打进思想的冷宫。

  但是,历史作为社会史,作为植根于人的本质性活动的创造性的自然史(如马克思的历史科学对于社会的创造性的人类学起源的揭示),它能否为人的意识、语言和思维等普遍性的机能表象为普遍性的对象?能否在人的经验和知识表象中达到普遍性的科学和哲学高度?人关于历史的普遍性的科学和哲学能否抵达历史的真理性和本质?等等,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人能否通过对历史的理解和认识,真正把握人之为人的根据和本质的理论使命,同时也关系到人能否经由对历史的理解和认识,真正抵达人对于他它自身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完善的实践使命。所以,人关于历史的知识能否达到普遍性的高度,能否在普遍性的高度满足人的实践性的志趣和道德关怀,这是一个与人的生存和命运休戚相关的本体论的或原始性的伦理学(ηθικός)问题,而不只是一个单纯的知识论的或客观性的自然学(φυσικός)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批判理性的基础上为普遍性的历史科学进行辩护,不仅是一项有着理论诉求的知识事业,同时还是一项有着实践诉求的道德事业,它的核心问题就是对历史进行批判性的理性--不论是知性的合规律性还是理性的合目的性--辩护的问题[2],并且在此基础上,将历史作为一个恒久的知识、道德与教育的实践元素,纳入人类的此岸性的社会、政治和观念生活之中。

  ……

目录

  序 言

  导 言:尚未完成的历史理性批判

  上 篇 现代历史哲学的二律背反与普遍性的历史科学

  第一章 历史的思辨哲学:历史作为神学或形而上学的探寻

  第二章 历史的批判哲学:历史作为经验和科学知识的表象

  第三章 现代历史哲学的二律背反和马克思的历史科学解答

  中 篇 普遍历史的理论元素和马克思的历史科学

  第四章 普遍历史的先验真理和马克思的人类概念

  第五章 普遍历史的客观形式和马克思的社会概念

  第六章 普遍历史的超验理念和马克思的历史理想

  下 篇 普遍历史的本质和历史科学的理念或理想

  第七章 历史之为历史的本质性问题

  第七章 历史世界中自然概念的重建

  第九章 历史科学的理想及其合理性辩护

  结 语:作为政治智慧的历史理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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