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鲜李朝正宗十七年(1793年,清乾隆五庆铁争许进十八年)所铸当十大钱。因其时钱荒,流通支绌,遂造此钱,与常平通宝并行。
朝鲜古代钱币之一。
朝鲜李朝正宗十七年(1793年,清乾隆五十八年)所铸当十大钱。因其时钱荒,流通支绌,遂造此钱,与常平通宝并行。面文"十钱通宝"楷书,直读,光背无文。此钱书体清秀与拙朴者互见,大小轻重各异,遂有疑为肃宗律定钱法时(1678年)只和所铸者。或曰:文字清秀者为正协鲁会唱读脱爱宗后铸,而古朴者为肃宗先铸,今并录于此,以供方家考订。

朝鲜李朝正宗十七年(1793年,清乾隆五庆铁争许进十八年)所铸当十大钱。因其时钱荒,流通支绌,遂造此钱,与常平通宝并行。
朝鲜古代钱币之一。
朝鲜李朝正宗十七年(1793年,清乾隆五十八年)所铸当十大钱。因其时钱荒,流通支绌,遂造此钱,与常平通宝并行。面文"十钱通宝"楷书,直读,光背无文。此钱书体清秀与拙朴者互见,大小轻重各异,遂有疑为肃宗律定钱法时(1678年)只和所铸者。或曰:文字清秀者为正协鲁会唱读脱爱宗后铸,而古朴者为肃宗先铸,今并录于此,以供方家考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