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来自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属于公共利益,一些从事拆迁法律实务的律师对此争论激烈。
- 中文名称 机关房
- 外文名称 Office room
基本信息
有律师表示,"不能说政府机关建来自房就是公共利益";还有许多律师360百科对搭"机关办公用房"之车,假"培训中心、会议中心"之名,行"宾馆、度假、休闲等娱乐场所"之实的现状表示忧虑。《中国青年报》2010年育酸科块官核战总门2月24日撰文报道后,"机校面满热组日高稳验控白关房"成了社会热议的话题。
背景介绍
以往往归属"机关办公用房"名下的"培训中心"为例,燃属银罪十护乎未色据此前新华社报道,"目前全国尚未进入商业酒店序列的各级党政机关、大型国企培训中心超过1000然若0家"。虽名为"培训",但主要设施并非"教室、图书室、宿舍"等,而是"保龄球房,桑拿、美容、歌舞厅等……"(《新华每日电讯》紧燃承握奏欢2006年8月2按十针脚水8日)
如此机关"培训中心",为死核实在与"公共利益"八竿子怎打不着。
质疑
你们迅着敌 律师们的种种质疑和担心无疑有充分现实依据。
单纯从理论角度看,将"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归为"公共利益"并非完全不合理:其资金原本来自公共(纳税人资金);更重要的是,国家机关并非商业性的私益牟利机构,而是纯粹的公共服务部门--它的这种性质甚至比学校、医院等其他公共部门更为纯粹。既然如此,学校、医院的来自建设都属于公共利益,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当然也应属于公共利益。
在此背景下,公众依其磁行如曲些卫汽路断然强烈质疑和担心它的公共利益性质,那只能说明,在现实层面,一些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已大大背离其原本界抓息阶应有的公共性质,被严重地私化、异化。除了上面提到的"培训中心"泛滥、被大量用于奢靡享乐外,一些机关的办公用房还常被用于对外出租以牟利,成为部门"小金库"的重要来源。
另外,一些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严重超标,极尽豪华铺张之能事。依据国家发改委《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360百科,正部级的办公面积"不能超过54平米",副部及正司局、副司级、处级和处级以下的面积标准分别为42、24、18、9、6平米。
公共利益的前提
要想让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真正公共化,成为让人信服的公共利益,这样几个前提必不可少:
一,确保其与非公共利益实现充分彻底的"切割"--如与"培训中心"切打成割、杜绝私益化的出租牟利;
二,严格执行既定的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严禁任何超标建设;
三,保证办公用房规划建设过程的公开透明、可监督,严格遵守公共化的审批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