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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法律

是1985年出版的图书。来自作者是(新西兰)瓦莱里·安·彭林顿。主要介绍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的制度截然不同的香港法律。

  • 中文名称 香港的法律
  • 作者 (新西兰)瓦莱里·安·彭林顿
  • 出版日期 1985年
  • 页数 373 页
  • ·分类 社会科学 >地方法制

内容提要

  香来自港的法律制度大致沿袭自殖民地时期的宗主国英国。1997素现解呀拿殖年主权移交后,《基哪两树德抗降本法》开始实施,是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法律制度的宪制性文件。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香港的法律制度得以继续以普通法为依归扬良境频量误,并由多条本地法例作补充。因此,香港的法律制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度截然不同。

图书信息

  · 作者:(新西兰)瓦莱里·安·彭林顿 · 出360百科版日期:1985

  · 页数:373

  · 关键词:法律 香港 彭林顿 Penlington 叶美媛 V 毛华

  · 分类: 社会科学 >地方法制

  书名原文: Law in Hong Kong

章节目录

  第一章 什么是法律

  · 第一节 了食京假粉田述房一生法律的概念

  · 黄革第二节 法律的职能

  · 一、私法

  · 二、公法

  · 三来自、国际法

  · 四、权利360百科与义务

  · 第三节 世界的法系

 那席断丰量里 · 一、苏维埃法法系

  清另围院· 二、民法法系

  · 三、协现全用满损往石普通法法系

  第二章 香港法的渊源

  · 之空族声推蒸任硫们光第一节 法的渊源的含义

  · 第二节 普通法

  · 第三节 衡平法

  · 第四节 立法

  · 一、联合虽呢走拿镇显土住普王国的立法

  · 二、地方立法

  · 三、附属立法

  · 四、解释

  · 五、法定的定义

  · 六、解释的一般若孔九松怕比钱陆规则

  · 七、推定

  · 第五节 别节营兵逐轴冲座刘儿划判例

  · 第六节 习惯

  · 第七父大节 权威著作

  第三章 宪法

  · 第一节 宪法性法律

  · 第二节 宪法的原则

  · 第三节 香港的宪法

  · 一、总督

  · 二、行政局

  · 三、立法局

  · 四、司法系

  · 五、市政局

  · 六、乡议局

  · 第四节 咨询服务与冤情补救

  · 一、分区制

  · 二、理民府

  · 三、行政与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办事处

  · 四、司法复审

  第四章 法院

  · 第一节 历史

  · 第二节 案件的分类

  · 一、民事诉讼

  · 二、刑事案件

  · 第三节 法院

  · 一、裁判司署

  · 二、特别裁判司

  · 三、海事裁判司

  · 四、少年法庭

  · 五、死囚裁判官

  · 六、太平绅士

  · 七、租务裁判所

  · 八、劳工裁判所

  · 九、土地裁判所

  · 十、小额求偿裁判所

  · 十一、地方法院

  · 十二、最高司法法院

  · 十三、高等法院

  · 十四、上诉法院

  · 第四节 上诉

  · 第五节 枢密院司法委员弱注国类展

  第五章 合同法

  · 第一节 什么是合同?

  · 第二节 合同的形式

  · 一、简单合同

  · 二、特种合同

 史杀头 · 三、记录合同

  · 第三节 有效合同的基本要素

  · 无效合同,可成为无效的合同和不能强制执行的合同

  · 第四节 要约与承诺

  · 一、要约

  · 二、承诺

  · 第五节 对价

  · 第六节 衡平法上的禁止出尔反尔

  · 第七节 明确的条款

  · 一、条款必须肯定

  · 二、条款可以变得肯定

  · 三、强加的条款

  · 四、无意义的条款

  · 五、明示或默示的条款

  · 六、条款的改正

  · 第八节 行为能力

 主晶凯河唱明初白执货许 · 一、未成年人

  · 二、法人团体

  · 三、已婚妇女

  · 四、精神病者和酒醉者

  · 五、外国人

  · 第九节 真实的协议

  · 一、错误

  · 二节衣快确达玉等化、虚伪的陈词

  · 三、胁迫和不适当的影响

  · 第十节 非法性

 触坚过离略航下 · 第十一节 合同的解除

  · 一、协议

  · 二、履行

  · 三、违背合同

  · 四、其后失去履行克八了华应独磁盾杨张友的可能性

  · 五、由于法律的运用而解除合同

  · 第十二节 违背合同的补偿

  第六章 代理法

  · 第一节 什么是代理?

  · 第二节 代理关系的形成

  · 一、明示的委任

  · 二、表见的授权

  · 三、默示的和推定的授权

  · 四、追认的授权

  · 第三节 合同三方的地位

  · 一、经授权的行为

  · 二、公开代理关系并指明委托人姓名的情况

  · 三、公开代理关系,但未指明委托人姓名的情况

  · 四、未经公开代理关系的情况

  · 五、未经授权的行为

  · 六、委托人的地位

  · 七、代理人的地位

  · 第四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第七章 侵权行为法

  · 第一节 侵权行为的性质

  · 一、动机与目的

  · 二、合法的权限

  · 第二节 能力

  · 一、皇家

  · 二、司法官员

  · 三、外国的元首与外交官

  · 四、社团法人

  · 五、未成年人

  · 六、精神病者

  · 七、已婚妇女

  · 八、破产

  · 第三节 故意干扰

  · 非法侵犯

  一、对人身的非法侵犯

  二、对土地的非法侵犯

  三、对动产的非法侵犯

  · 第四节 非故意干扰

  · 一、非法妨害

  1.对公妨害

  2.对私妨害

  3.权利与责任

  4.答辩理由

  5.救济

  · 二、过失行为

  1.注意的责任

  2.失责

  3.损害的后果

  4.损害的隔绝

  5.分担过失及自愿承担危险

  · 第五节 责任

  · 一、转承责任

  1.代理关系

  2.主人与仆人

  3.对受雇人所加的损害

  4.独立承包人

  5.合伙人

  6.共同侵权行为人,分摊与补偿

  7.死亡与破产的影响

  · 二、严格的责任

  · 三、各种特殊的责任

  1.住房的责任

  2.雇主的责任

  3.发表人的责任

  4.违背法定义务

  · 第六节 对侵权行为中的一般答辩

  · 第七节 起诉的期限

  第八章 财产法

  · 第一节 导论

  · 一、财产的性质

  · 二、所有权与占有

  · 三、法律上的和衡平法上的财产权益

  · 四、财产的分类

  · 第二节 地产法

  · 历史

  · 第三节 新界土地

  · 一、族地

  · 二、祖宗的祀地

  · 三、寺院的庙地

  · 四、社团的会地

  · 五、继承

  · 第四节 限制永久持有和累积的规则

  · 第五节 租业权

  · 一、法律上的租业权和衡平法上的租业权

  · 二、租赁关系

  · 三、《起诉期限条例》

  · 四、转租

  · 五、业主的义务

  · 六、承担人的义务

  · 七、规定契约义务的明示条款

  · 八、租约的终止

  · 九、定着物

  · 十、抵租扣押

  · 十一、英王租地契约

  · 第六节 抵押

  · 一、法律上租业权的抵押

  · 二、衡平法上的租业权的抵押

  · 三、受抵押人的权利和取得补偿的方法

  · 四、抵押人的权利与取得补偿的方法

  · 第七节 租金负担

  · 第八节 地役权

  · 一、方便地役权

  · 二、收益地役权

  · 三、地役权的产生

  · 四、地役权的消灭

  · 五、限制性规约

  · 第九节 共同所有制

  · 一、合有租业权

  · 二、共有租业权

  · 三、共同所有权的产业

  · 四、共同所有关系的终止

  · 第十节 货品与物

  · 第十一节 可实际占有的物

  · 一、《售卖货品条例》

  · 二、寄托

  · 第十二节 以货品作担保品

  · 一、留置权

  · 二、动产的抵押

  · 三、典质

  · 四、租买合约

  · 第十三节 权利上的财产

  · 一、转付与转让

  · 二、可转付的文据

  · 三、汇票

  · 四、支票

  · 五、期票

  · 六、信用证

  · 七、包装信贷

  · 八、航空运货单

  第九章 刑法

  · 第一节 刑法的渊源

  · 第二节 刑事责任

  · 一、犯罪意图

  · 二、精神病

  · 三、酗酒

  · 四、未成年

  · 五、法人团体

  · 第三节 辩护和减刑因素

  · 一、自卫

  · 二、强制和胁迫

  · 三、无知

  · 第四节 刑事责任的程度

  · 第五节 罪行种类

  · 一、妨害公共秩序罪

  1.叛逆罪

  2.非法集会和暴动罪

  3.持有进攻性武器罪

  4.非法结社罪

  5.妨害公共利益罪

  6.《危险药物条例》

  7.《防止贿赂条例》

  8.《保护妇孺条例》

  9.《赌博条例》

  · 二、侵害人身罪

  1.杀人罪

  2.谋杀罪

  3.误杀罪

  4.对人身的侵犯罪

  5.重婚罪

  · 三、侵犯财产罪

  1.盗窃罪及其类似的罪行

  2.刑事性损坏财物罪

  · 四、伪造罪

  · 拉丁文法律术语

  · 议会法例及香港条例目录

  香港税务

  香港税收可简分为直接税及间接税。香港一直实行简单税制,征收税种较少及主要为直接税。税收是16.5%

  香港工商

  香港工商注册,指的就是注册香港公司,现在香港注册处注册时间是5-8个工作日。注册人提供公司名称股东身份证复件就可能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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