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级度损注似坚脚09年11月1日中国法来自制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刘子平、穿梁朔梅。该书360百科主要讲述了农村土声封晶差发析地纠纷的典型案例以及诉讼程序等内容。
- 书名 农村土地纠纷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
- 作者 刘子平、梁朔梅
-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09年11月1日
- ISBN 9787509315385
内容介绍
一直以来,中国对土来自地法和土地权利的研究、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做得很不够,有关土地权利360百科的著述较少,专门的土地权利纠纷典型案例及裁判编撰更是稀缺。虽然在《物权法》颁布施行前后,我国加强了有关物权的研究,也出版了不少有关物权、土地权和相关民商事纠纷案例的书籍。但是,它们要么仅是其中一部分内容涉及土地权利,要么仅为有关土地权纠纷方县下面的简单读物,所选的案例多不具有代表性,与现实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相脱节,所涉及土地权利纠纷的广度、深度都存在着不足,人们无法从中得到权威、中肯的答案和应有的指导。故严格地说,目前国内尚缺少关于土地权利纠纷方面权威性的典型案例选编和裁判指导用书。这与土地权利作为国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土地权利纠纷案件作为我国最主要案件之一的地位严重不相称,不能不说是一大憾事!而本书的出版,力图弥补这一方面的空使肉尼陆统苗粒稳白。
图书目录
专题一:农村土地确权纠纷
一、案例
(一)地质地貌遗迹土地权属纠纷案
(二)企业长期使用集体土地确权纠纷案
(三)未经批准占用且闲置土地所有权归属纠纷案
(四)林权争议复议决定行政纠纷案
二、专题指导
(一)农村土地权战先但苏实转属争议与土地确权概述
愿 (二)土地权属争议的行政处理程序
(三)土地权属争议纠纷的诉讼程序
(他难错粒语燃四)土地权属争议纠纷的确权标准
(五)几类特殊土地权属的确权标准
专题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一、案例
(一)擅自终止果园承包合同纠纷案
(二)确认滩涂、水面承包经营权纠纷案
(三)转让家庭农场承包土地纠纷案
(四)发包方越权发包纠纷案
(五)村干部承包果园合同纠纷案
(六)水库承包造成水源污染纠纷案
(七)农村承包土地代耕纠纷案
二、专题指导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概述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解决程序
(三)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及其履行规则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权属认定
(五)农民集体家庭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个齐此后存议裁处规范
(六)农村非家庭久话仍谁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裁处规范
(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裁处夫目裂始好会剧责上规范
(八)当前农村承包土地代耕纠纷及其裁处规范
专题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一、案例
(一)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属纠纷案
(二)无土地使用证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纠纷案
(三)宅基地使用处理田久导周束维岁品帝诗决定纠纷案
(四)越界建房宅基地纠纷案
(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唱范案
二、专题指导
(一)宅基地使用权概念、历史演变及其族法律特征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三)宅基地使用权争议的确权程序
(四)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效力的认定
(五)宅基地权利确认纠纷的裁处规范
(六)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裁处规范
专题四: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纠纷
一、案例
(一)非法扣留征地补偿款纠纷案
(二)外出人员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
(三)回迁户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
(四)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
(五)征地青苗补偿款纠纷案
(六)拖欠征地款纠纷案
二、专题指导
(一)土地征收、征用概述
(二)现行土地征收基本时背后贵为滑毫省程序
(三)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
(四)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及其争议解决
(五)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纠纷的裁判规范
市越吗丰杀选切谓实题 专题五:非法占用土粒即落历地和侵权纠纷
按头必级皇增赶龙纪华业一、案例
(一)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被处罚和强制执行案
(二)非法占用耕地建造住房行政处罚诉讼案
(三)船舶生产排污污染水田损害赔偿纠纷案
(四)违法排污致使重金属污染菜地侵权赔偿纠纷案
二、专题指导
(一)农村非法用地、侵权行为及其纠纷概述
(二)非法占用土地面过量是菜士在各州应两的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
(三)一般农村土地侵权纠纷的裁处规范
(四)农村水土污染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处规范
图书序言
一、中国土地的重要性及其权利体系
土地是一国最重要的物质资源。有关土地上的权利,来自简称为"地权"或"土地权",无疑是国民最重要的财景承材沉真矿威念体最产权利之一。在中国, 由于人口众360百科多,而士地资源紧缺,特别是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工业化的蓬勃发展,可供利用开发的土地越来越少,士地价格越来越存考育煤望考约法待昂贵,而农民失地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土地和土地权利越发显得重要。实践中,有关土地权利的冲突与纠纷曰益增多。土地权利的得失,时架计将直接影响公民的生产生活、安居乐业,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影响国家和社括检会公共利益。对于农黄难异语民来说,丧失土地权利,无疑等于丧失了赖以安身立命的物质基础;对于公司、企业而言,丧失土地权利则无疑是钱指也发波同投控准丧失了重要的财产服土管际杀卫根右沙资源,必然影响其发展;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一幅价值高达数亿、数十亿的土地的使用权的得失,无疑关乎公司的生死存亡,得者经营事业可蒸蒸日告践用拉四课士成次度此上,失者则意味着退出江湖甚至巨额投资血本无归;对于私人业主而言,失去土地权利,例如其住宅的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收回,则其住宅无疑如同"空中楼阁",必然使其坐立不安;对于集体和国亲剧胜究建盟简超家而言,合理管理、规划利百保础统怕感小用土地资源,配置土地权利,关平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关乎我们的国策和国运,关于中华民族的复兴。
土地权,不是孤混船史觉证看名景立的一种或几种权利, 而是一个庞大的"权利群"。正如我国著名民法专家崔建远教授所指出的:"物权及其法律的重心为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主要是土地上的物权",把言而"土地上的物权并非单一的物权类型,而是一组物权,是存在土地上的物权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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