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红旗标准"是指,当有关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事实和情况已经像一面色彩鲜艳的红旗在网络服务提供者面前公然地飘扬,以至于处于相同情况下为照亮胶必义的理性人都能够发现时,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鸵鸟政策",像一头鸵鸟那样将头深深地埋入沙子之中,装作看不见侵权事实,则同样能够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至少"应当知晓"侵权行为的存在。要指出的是,当前司法实践中,许多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已开始采纳"红旗标准"。
- 中文名称 红旗标准
- 外文名称 Red Flag Standard
- 来源 千禧年数字版权法
标准来源
"红北食吸约到原初速院陈旗标准"的名称来源于美国国会对《千禧年数字版权法 》(DMCA)的报告。 在DMCA 中," 不实际知晓"用户上传的内容或被链接的内容是侵权的,以及"在缺乏该实际知晓状态时,没有意识到能够从中明显发现侵权行为的来自事实或情况",同时被列为信息存储空间和信息定位服务提供者不为他人直接侵权行为承担间接责任的道条件。
DMCA 之所以将"在缺乏该实际知晓状态时,没有意识到能够从中明显发现360百科侵权行为的事实或情况"与"不实际知晓"侵权行为松持越局拿同时作为免责条件,就是为了似翻黑征得与位提高免责难度,防止"鸵鸟政策"的实施者逃避责任。
标准简介
"当网络服务提供者意识到了从中能够明显发现侵权行为的'红旗'之后,如果不采取措施,就会丧失享受责任限制的资格。'红旗标准'同时具有主观和客观因素。在判断网络服务提供建套洋曾查话者是否意识到了'红旗'时,应当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意识到了相关的事实和情况。但在判断相关事实或情况是否构成'红旗',换言之,即侵权行为是否对一个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的理性人已然明显时,应待末构可比省儿当采用客观标准。"
实践应用
如在著作权侵权纠纷中,根据被控侵权的歌曲或其他作品的知名度(既包括作品本身的知名度也包括歌手或作者的知名度)、正常商业活动的客观规律(例如唱片公司不可能将新推出的歌曲授权网络免费下载)等客观事实,来判断间接侵权的主观过错,故的甲降犯独想实青网络服务商不能简单地以"不知者不为罪"或仅凭尽到"通来自知--删除"义务而主张免责。